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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002006)关于签订多晶硅铸锭炉产品销售合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02-17        阅读量:2339        返回列表        去平台详情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多晶硅铸锭炉产品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2月16 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与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绍兴市签署了 《多晶硅铸锭炉销售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现将上述合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2011年2 月16 日

  2、合同双方当事人

  买方: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标的

  上述合同标的物为:精功科技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50 台(套)多晶硅铸锭炉及辅助设备。

  4、合同金额

  总计人民币14,250.00万元(大写:壹亿肆千贰佰伍拾万元整)。

  5、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合同付款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合同签订后,买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定金,即4275 万元,其余款项视产品交货、验收时间分批付款。

  6、交货时间、进度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2011年5—9 月每月各交付10台。

  (2)、交货地点:卖方工厂内,运费由卖方负担。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自合同签订之日立即生效。

  8、合同的履行期限

  从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9、违约责任及风险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买卖双方必须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

  (2)、如买方在提货前逾期付款6个月以上,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3)、免除违约责任:地震、台风、战争、水灾等产生的不可抗力。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根据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09 年12月24 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7910002009122400045),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14 日,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注册资本为33,7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33,700万元人民币,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路66 号;法定代表人:XIE PING PEIER。经营范围:经营许可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元器件的生产技术研发、硅单晶片、硅多晶片、多晶硅铸锭的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系列产品的产销规模,将对本公司2011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如因公司原因出现前述违约责任现象时,公司存在需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的风险。

  2、如因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因出现前述违约责任现象时,公司存在上述产品销售收入不能确认或部分确认的潜在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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