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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漫:力促太阳能大规模应用或是光伏业壮大根本
发布时间:2011-02-18        阅读量:2520        返回列表        去平台详情

  新年伊始,各国政府补贴光伏产业的热情齐齐“降温”。

  德国经济部与环境部近日达成一致,将于今年7月下调对太阳能的补贴款,据报最高降幅可达15%。远大于上月该国环境部所公布的数值。同样,在中国,有关部门不久前也颁布了有关光电建筑一体化的新政措施。根据该政策文件测算,以新政下发的补贴额度计,两年内中国的光电补贴额度将下滑约四成。

  在低碳经济大背景下,各国以财政补贴光伏产业,初衷本是为了在这一环保新能源产业发展初期给予支持和推动。但事实却表明,行政力量对光伏发电成本的干预扰乱了业内企业市场化抉择,致使社会资源浪费。时下,相关财政补贴缩水,正是对光伏项目“叫好不叫座”现象的纠偏,以期引入更多市场调节力量,促进终端需求的萌动。

  从理论上讲,太阳能取之不尽,既经济又环保,当被尽可能多地发掘利用。但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太阳能的储存发电过程却并不经济。若以煤电成本为基数,则生物质发电成本为1.5倍,风力发电成本为1.7倍,而光伏发电成本更高达11至18倍。从经济角度考虑,高成本意味着高价格,当然难以激发出下游市场的购买愿望。这也正是此前财政补贴积极介入的原因,即通过行政埋单消化部分光伏发电成本,以削平价格高地,进而鼓励社会资本在光伏领域积极跑马圈地。然而,事与愿违的是,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无形之中鼓励了入围企业的盲目扩张冲动。尤其在国内光伏发电配套技术尚不成熟,并网逆变、控制等产品还没能实现自主研发商业化生产的格局下,各地的光伏项目仍然呈现“大跃进”之势,企业正常的成本核算及市场需求调研被抛在脑后。其结果是,政府下了大力,可光伏项目发电真正被电网收纳的数量仍然寥寥,传统火电占行业电源结构七成以上的格局并未因此而打破。同样,在德国,光伏项目补贴也膨胀了电站开发商对利润空间的诉求,致使整个光伏发电产业成本高企不下,很不利于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光伏项目的有序发展。

  如此看来,财政补贴力度的减弱之势,应该有助于冷却入围企业盲目扩张光伏项目的热情,重新回归权衡成本收益的市场化行为之中。以国内光伏产业现状为例,目前一个光伏电站项目投资额大约是每瓦28元,以现有的地方和国家补贴标准和企业投入核算,要想收回成本需要10年。显然,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对产业发展前景的大力渲染及各种优惠举措的吸引,如此漫长的回收期必然会让众企业选择驻足观望,进而缓解光伏发电供大于求的失衡之困。当然,这也是光伏产业走向市场化引导的“阵痛期”。技术滞后、资金实力不济的企业必然会因无力继续等待而淡出,而业内强者则可能最终成为旗舰。与之类似,德国电站开发商利润整体受到压缩后,也会促使部分成本高企的企业出局。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正是市场经济的魅力所在,光伏发电产业或将会在优胜劣汰竞争“厮杀”中获得快速发展的动力。

  在此,需要提及的是,弱化主管部门对光伏项目成本的干预,并不意味着否认行政力量对光电产业的规制与推动。恰恰相反,相关政策应当尽早推出,以及时扭转“市场失灵”的现象。诸如,当前大量资本从光伏电站剥离后,却转而寻求直接销售太阳能电池之路,并正退化为国外太阳能电池板的代工厂。事实上,我国高纯度硅材料稀缺,95%依赖进口,以此为原材料生产的电池板市场也主要在国外。数据显示,全世界44%的太阳能板都在中国生产,但真正在国内使用的仅有0.73%。对此不能不提及的是,尽管使用太阳能的理念非常环保,但太阳能电池板的生产过程却会产生严重的污染。以此而论,以往向光伏项目投入的大规模补贴,很可能就化为了以财政资金为污染生产买单之举。因此,各地应明确限定这种“两头在外”的太阳能电池板的生产规模,并通过保护性关税限制相关产品的出口。

  笔者以为,行政鼓励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的大规模应用,才是光伏产业真正壮大的根本所在。在当前国内经济成本与入网技术难以获得突破的格局下,财政补贴可以考虑向终端用户倾斜。一旦清洁电源被终端市场所推崇,光伏发电的利用率也将得到扩容。届时,下游对光伏发电的需求将倒逼生产企业竞相加大技术研发、降低生产成本,并最终在产业内形成良性循环。

  推广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乃大势所趋,而各国政府也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干预路径。减弱财政资金对光伏上游产业的补贴力度,从而奏响了调控力量合理布局的序曲。

  (作者系上海第一财经频道主持人;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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