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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上风电配储新政!2024年1月1日起并网项目配储不低于10%,2h
发布时间:2023-09-18        阅读量:2945        返回列表        去平台详情

近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征求《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储工作 提高新能源并网电能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征求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并网电能质量,自2024年1月1日起并网的近海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按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其中,对于已落实储能自建承诺的项目按实际配置容量、时长折算抵扣,不足部分需另行配置。鼓励存量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照上述原则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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