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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运储能广东阳江37.84MW/75.68MWh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招标
发布时间:2024-11-04        阅读量:149        返回列表        去平台详情

11月3日,阳江恒运储能有限公司发布了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37.84MW/75.68MWh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公告,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海港纵一路1号,建设规模为37.84MW/75.68MWh。

本项目直流侧集装箱设备采用招标方股东公司广州恒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直流侧集装箱设备含税单价0.54元/Wh,该设备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37.84MW/75.68MWh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37.84MW/75.68MWh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阳江恒运储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江恒运储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海港纵一路1号,建设规模为:37.84MW/75.68MWh。

以上项目储能电站利用甲方尖/峰/平/谷电价差的特点参与削峰填谷,并预置储能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电力调峰等功能模式,可在市场允许时快速实现储能电站功能的扩展应用。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现场培训、地勘、设计、基础建设、采购、施工、试验、调试、环评、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检测、验收)、标识、整改、验收、涉网审批及验收、运营、维护(含备件等)、升级改造、防腐、保养、拆除、运输、环境污染处置(若有)、废弃物处理、项目到期后场地恢复等)及其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2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直流侧集装箱设备采用招标方股东公司广州恒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直流侧集装箱设备含税单价0.54元/Wh,该设备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内。

投标报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方需依法依规足额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2.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37.84MW/75.68MWh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技术规范书》(招标阶段称“技术规范书”,签订合同时称“技术协议”)。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210日历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施工结束、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网运行进入商业运行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持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投标人根据事实情况提供。若2023年已完成年度审计则提供2021、2022、2023年的年度审计报告,若2023年尚未完成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2020、2021、202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A.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C.投标人应安排一名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均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项目所在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D.投标人应为建设地点安排至少一名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项目所在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申请人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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