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成都经信局官网发布拟承担2024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公示。根据公式,共公示5类型,分别为燃料电池客车示范应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Ⅰ、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Ⅱ、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Ⅲ、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Ⅳ,东方电气(成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皆位列其中。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4〕82号)有关要求,市经信局等4部门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现将拟承担2024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上述企业需签署考核任务书,不签署考核任务书的,视为示范应用联合体放弃承担示范应用项目。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