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售电公司提交跨省区电力直接交易用户代理协议的通知
各售电公司、跨省区电力交易用户:
根据山东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8年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528号)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工作安排,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将于近期启动开展2018年银东直流、锡盟至山东交流特高压、扎鲁特至青州直流特高压送我省电力直接交易,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也将组织开展2018年跨省区交易用户省内交易电量月度双边交易。
跨省区电力直接交易售电方分别为西北、华北、东北地区准入发电企业,跨省区交易用户2018年省内交易售电方为山东省内准入发电企业,购电方为山东省准入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售电公司可代理所有跨省区交易用户参与交易,代理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代理关系绑定后,售电公司将代理用户参与跨省区及省内电力交易。
请各售电公司将跨省区交易用户代理协议提交至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1受理方式
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网上提交,具体方法见《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代理关系绑定操作手册》。
2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3日17:30前,售电公司登录山东电力交易平台提报与电力用户的代理关系,并上传代理协议(需加盖双方公章)扫描件;被代理的电力用户登录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完成代理关系确认,逾期未确认则被视为自主参与市场交易。
3受理对象
截至12月7日,已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和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推送至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的售电公司所提交的代理协议。
被代理的电力用户为山东省经信委《关于公布山东省2018年跨省区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名单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529号)中公布的跨省区交易用户。
4其它要求
一个电力用户只能由一个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与一个以上售电公司签订协议的,取消该用户售电公司代理交易资格。没有通过售电公司代理的用户,视为自主参与市场交易。
5联系人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聂晓涛(代理协议咨询) 0531-80122985
苏鹏飞(交易平台咨询) 0531-80123545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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