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从事投资及营运太阳能发电站项目的江山控股有限公司(「江山控股」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港交所股份代码:295)欣然公布,本集团与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谷银行」)订立认购协议,认购呼和浩特金谷银行约2,487.5万股股份,总代价为约人民币7,462.5万元。
根据认购协议,江山控股将按每股人民币3元的价格认购24,875,156股呼和浩特金谷银行股份,总代价人民币74,625,468元,连同已经持有之63,724,844股呼和浩特金谷银行股份,将共持有4.98%呼和浩特金谷银行股份。该认购代价将以集团内部资源支付。
江山控股董事会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曾俭华先生表示:「集团过往一直不断发掘合适的合作及投资机遇,以加强集团的资金运用、提升集团的收入及回报,从而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此次认购协议将使集团与呼和浩特金谷银行进一步加强战略伙伴关系,一方面集团作为呼和浩特金谷银行之股东,将受惠于呼和浩特金谷银行的稳定银行业务收益作为投资回报;另一方面,彼此合作关系亦有利我们拓展国内的融资渠道,进一步促进我们在国内太阳能发电行业的平稳发展。我们相信是次的认购将为集团提供更加完善的融资渠道、实践投资多元化及增加稳定的收益来源。」
有关呼和浩特金谷银行:
呼和浩特金谷银行是一家主要从事银行产品和服务的商业银行,服务包括银行存款;短期、中期及长期贷款和垫款;于中国境内的结算服务及其他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银行业务。根据呼和浩特金谷银行过去已公布的业绩报告,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除税后溢利和资产净值分别为约人民币4.39亿元及约人民币50.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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