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获批,吉林白城市成为东北地区唯一光伏“领跑者”基地。该项目规划总规模200万千瓦,投资140亿元,拟分四期建设,全部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16.5亿元,税收2亿元。2018年,重点实施一期工程,规模50万千瓦,总投资35亿元,年底前实现并网发电。
为支持基地建设,白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建设条件有关说明和承诺的函》(白政函〔2017〕144号)。
1、对基地土地将按照流转的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 使用标准为:租用未利用地200元亩/年,交付方式为25年一次性缴纳。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类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产权清晰,镇赉县莲泡场址占用的土地为莲泡村集体土地,大安市乐胜乡场址占用的土地为长进村和长源村集体土地,未占用基本农田。
2、基地涉及全部土地属于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范围。
3、白城市政府承诺加强协调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优先消纳白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发电量,并通过制定电采暖方案、引进大工业项目等措施保障基地电 量的消纳,使基地发电量不低于国家最低保障小时。
数。
4、白城市政府承诺基地进场道路、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基础设施由地方政府建设。承诺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统一有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 系,确保基地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竞争性配置并对基地 进行监督管理。
5、其他(略)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基地项目(一期500电力送出工程建设及电力消纳的复函》(吉电发展函〔2017〕40号)
(1)经研究论证,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 (一期500MW)所发电量除在吉林省范围内消纳外,剩余电量主要通过扎鲁特—青州±800KV特高压外送消纳。
(2)按照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一期500MW)规划,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承诺投资建设电力送出工程,并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基地建设进度衔接。
(3)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与白城市政府共同采取措施,尽力保障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基地项目(一 期500MW)发电水平达到国家要求的本地区最低保障小时数(或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以上。
3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支持白城市光伏“领跑 者”基地电力消纳的有关意见》(吉能电力 〔2017〕289 号) (1)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62号)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 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 〔2016〕115号)精神,吉林省能源局在安排年度发电预期目标时,将足额保障白城市光伏发电项目上网。同时,积极协调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优先调度白城市光伏“领跑者”基地的光伏项目。
(2)增加白城市清洁电力外送份额。扎鲁特一青州±800千伏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建成后,吉林省能源 局将重点支持白城市清洁能源送出,力争年送出白城地区清洁电力50亿千瓦时以上,其中白城市光伏“领 跑者”基地项目不低于14亿千瓦时。
(3)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2017年,吉林省能源局按照国家批复的《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大力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交易、电能清洁供暖、火电灵活性调峰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微网等试点工作,提高本省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按照吉林省加快发展电能清洁供暖有关精神,白城市 规划新建、改建电能清洁供暖面积300万平方米,作为光伏“领跑者”基地配套就近消纳措施,吉林省能 源局将从财政补贴、电力市场交易、配电网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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