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西州1950MW风电基地及海西州格尔木、德令哈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采购已由 / 以 / (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西州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市)境内。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涉及16个子项目(具体名称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前期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1 |
勘测定界 |
地形地貌测绘(1:1000)、勘界定点、用地红线测定,编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绘制勘测定界图。 |
2 |
可行性研究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概念方案设计、投资估算、规划方案等,以及项目范围内330KV、110KV、线路工程等专项可研报告编制,并代表业主报送评审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
3 |
工程初勘 |
进行场地初勘,编制工程初勘报告。 |
4 |
风资源评价 |
自行收集风能资源气象数据,处理测风数据,编制风能资源评价报告。 |
5 |
土地预审 |
完成土地评估、土地调规等,编制土地预审报告及申请,并协助业主完成项目用地土地预审相关事宜、取得政府批复。 |
6 |
环境影响评价 |
实施环境监测并获取环评基础数据,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代表业主报送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
7 |
水土保持方案 |
实施水土保持环境监测并获取基础数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及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并代表业主报送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
8 |
安全评价 |
自行收集安全评价基础数据,编制安全影响评估报告,并代表业主报送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
9 |
压覆矿产评估 |
自行调查评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情况,获取压覆矿产基础数据,编制压覆矿产评估报告,并代表业主报送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
10 |
地质灾害评估 |
自行调查项目地理环境及地质情况,获取地灾评估基础数据,编制地震评估报告,并代表业主报送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
11 |
林业可研 |
自行调研项目范围内林业资源并获取相关数据,编制林业可研报告及投资估算,并代表业主报送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
12 |
节能评估 |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评估项目能耗情况,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并代表业主报送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
13 |
EPC造价咨询 |
编制项目设计估算、设计概算。 |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28000325000895001001
标段名称:一标
发包内容:海西州1950MW风电基地及海西州格尔木、德令哈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前期工程咨询服务内容结束为止。具体时间详见委托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要求如下: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咨询或工程设计咨询相关内容(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成员具备),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负责地质勘察的成员具备),具有地质灾害评估乙级或以上资质(负责地灾评估的成员具备),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负责环评工作的成员具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负责造价咨询的成员具备);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以来):完成至少3个风电或光伏发电或电力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提供),完成至少3个工程勘察业绩(勘察单位提供),完成至少3个地灾评估业绩(地灾评估单位提供),完成至少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绩(环评单位提供),完成至少3个工程造价咨询业绩(造价咨询单位提供)。
(4)投标人近一年(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无亏损(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职称证三证齐全。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成员均具备);
(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质量、安全、违法违纪问题被青海省、海西州及格尔木市相关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联合体各成员均具备);
(8)省外企业还应青海省相关规定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证明(联合体投标时成员按青海省相关规定需要备案的应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3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西侧),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备注: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资料不齐或资料不满足要求恕不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均应提供);
(3)满足第3条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满足第3条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投标人近一年(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均应提供);
(6)满足第3条资格要求的人员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均应提供);
(8)省外企业还应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联合体投标时成员按青海省相关规定需要备案的应提供)。
(9)联合体投标时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请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青海省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网(xzzx.haixi.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西州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乌兰东路20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977-8229029
传 真:0977-822902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1409-1416号房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197066291、0771-5865250
传 真:0771-586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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