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者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及海西州第二次光伏“领跑者”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海西州格尔木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格尔木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
副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成员由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林业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能源局、格尔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电海西供电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人事变动自行替补,不另行文;此项工作完结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全面负责海西州格尔木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青海省能源局及海西州光伏发电“领跑者”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安排,落实项目申报优惠政策及“绿色通道”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基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省、州、市要求进度完成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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