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希望山西做全国能源革命的排头兵”和山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大同做山西能源革命的尖兵”指示精神,支持山西省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经济能源转型发展,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壮大,促进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充分发挥我市太阳能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结合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支持太行山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完成脱贫任务,“十三五”期间规划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总规模3000MW。2015年启动全国首个光伏发电领跑基地一期1000MW建设工作,2016年6月30日并网发电,于2017年3月通过验收。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有关文件要求,在我市建设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本期建设容量为500MW,各项目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一)工作依据
本次基地优选工作采用单个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的方式,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以下简称“54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和《国家能源局关于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88号,以下简称“88号文”)等文件关于光伏领跑基地建设要求,优选投资能力强、业绩丰富、技术先进、对促进光伏发电成本下降作用大的企业参与基地内光伏项目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共5个单体项目,各项目容量均为100MW,场址范围涉及大同市左云县、南郊区和浑源县。
基地各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1 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各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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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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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容量(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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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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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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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云县马道头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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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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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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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郊区高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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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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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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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郊区鸦儿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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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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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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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源县蔡村镇(文家庄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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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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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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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源县蔡村镇(碾槽沟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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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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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测平台
根据相关要求,本基地综合技术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作为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基地同步建设、同步投产,以实现对基地建设运行全过程监测,为基地评价提供信息支持。监测平台在基地一期已有数据中心和监测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内容主要包括对基地一期已有数据中心的增容改造,以及在本基地项目场址建设光资源、运行数据、小微型系统实证和环境监测等监测设施,并提供运行监测、实证监测、统计分析、数据共享等功能。
基地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办)组织基地一期已有的第三方监测平台公司,根据技术规范集中组织监测平台数据中心增容改造,并运行维护,第三方监测平台公司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测平台数据中心增容改造的承建方、运维服务提供方,以及增容改造与运维费用。数据中心增容改造与运维费用由基地各优选的项目投资企业按项目容量均摊。
各项目监测设施由各项目中选企业负责建设和运维。为提高监测平台扩建效率,确保技术规范有效实施,各项目监测设施也可委托第三方监测平台公司组织集中采购。
(三)基地政策
根据54号、76号和88号等文件要求和基地申报承诺,现明确基地建设相关政策,包括用地政策、电网接入及消纳、配套服务等,这些政策也作为企业竞争优选的招标条件。具体如下:
1、用地政策
1)土地费用
大同市政府承诺基地各类土地总用地成本低于200元/亩·年。其中,升压站和集电线路塔基采用征地方式供企业使用,征地费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交付;其余土地采用流转租赁方式供企业使用,土地租赁费分20年逐年缴纳,且20年内不上浮使用成本。
2)税费
基地涉及全部土地属于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范围。
2、电网接入及消纳
1)接入系统建设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按照本基地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投资建设该基地电力送出工程,具体包括基地内各光伏电站配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目升压站至基地汇集站或系统变电站送出线路)和基地汇集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
2)消纳保障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承诺基地项目发电水平达到国家要求的本地区最低保障小时数(或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以上,弃光率低于5%。
3)补偿措施(略)。
表2 基地提供的主要政策信息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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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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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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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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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应用领跑基地建设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承诺》(同政函﹝2017﹞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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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地土地使用方式主要以流转租赁的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只有升压站和集电线路塔基需要少量征地,用户升压站(新建3座110kV升压站)以及集电线路塔基等供需征地约30亩,平均地价约17万元/亩。大同市政府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确定基地所使用的各类土地总用地成本低于200元/亩·年。交付方式为:征地费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交付,土地租赁费分20年逐年缴纳,且20年内不上浮使用成本。
(2)基地涉及全部土地属于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范围。
(3)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类型均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土地权属关系已落实,产权清晰,不占用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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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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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应用领跑基地建设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承诺》(同政函﹝2017﹞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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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同市将出台必要的支持政策,采取全市范围电能替代中优先消纳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所发电量等措施,保障基地达到国家最低保障小时数1400小时的要求。
(2)补偿措施(略)
(3)金融措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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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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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电力送出工程建设及电力消纳保障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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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承诺基地项目发电水平达到国家要求的本地区最低保障小时数(或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以上,弃光率低于5%。
(2)承诺按照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投资建设该基地电力送出工程,具体包括:基地内各光伏电站配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目升压站至基地汇集站或系统变电站送出线路)和基地汇集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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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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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应用领跑基地建设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承诺》(同政函﹝2017﹞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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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光伏场区外的道路和项目所用临水、临电等,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站外道路中,主干道宽度不小于5米,需要对村镇级公路进行扩建,长度约为48公里;次干道宽度不小于4.5米,需要对原土路面进行扩建,长度为85公里,由当地政府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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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组织
(一)政府服务体系
为确保基地如期建成,大同市政府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从组织保障、服务内容等方面,建立了统一有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
1、组织保障
大同市政府承担基地建设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市长武宏文为组长、分管副市长马安全和市政府秘书长董建中为副组长,发改、土地、林业、规划、电力等部门以及项目所在县区主要领导参加的大同市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领导组,基地领导组办公室设置在大同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王明生兼任。
为保障企业优选期间工作合理、有序推进,大同市政府组织成立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优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优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优选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优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优选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2、服务内容
基地办协助投资企业办理土地手续、电网送出、项目备案、道路建设和水电供应等方面工作。
(二)优选工作职责
基地优选工作在国家能源局的统一指导、监督下,山西省发改委具体指导、监督下,由大同市光伏基地领导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审定的优选工作方案具体开展。
大同市光伏基地领导组负责基地建设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
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优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认基地优选工作方案和优选结果。
大同市光伏基地领导组办公室代表市政府进行本次优选组织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具体工作:协调组织优选期间日常事务,做好企业优选标准、企业申报情况、企业竞争优选结果等阶段性成果的主动公开,统一为申报企业安排现场考察、提供投资企业编制申报文件所需的各场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撑性文件等。参加专家优选工作,同时协调纪律监督部门进行优选工作的现场保密和纪律监督。
水电总院作为优选服务单位,受基地办委托,负责按照国家要求和审定的优选工作方案,整理基地各项目基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持性文件,配合编制基地项目优选文件,配合将优选标准和要求向参选企业公开,配合现场踏勘等咨询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专业统筹原则组织成立专家组和复核组,严格根据工作方案实施优选工作,配合基地办进行公示阶段答疑等工作及后续相关技术支持。
三、优选程序
(一)优选工作原则
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全按照国家能源局54号、76号和88号等文件要求和大同市申报承诺,不搞地方保护、不搞行政干预、不搞区别对待,一视同仁、公平开放竞争,公正、公开进行优选,不向企业提出申报基地文件以外的建设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企业的自主投资建设行为。严格在54号文确定的企业优选标准指南框架内,按照文件要求的企业优选标准竞争择优,对基地内各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企业。鼓励具备光伏先进技术,支持光伏扶贫工作和有效推动山西省能源革命排头兵进程的合格企业参选和建设。
(二)专家组与工作组等组成
为保障优选工作高效开展,在基地优选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基地优选工作专家组、复核组和监督组,并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配合优选期间的日常事务。
1、专家组(略)
2、复核组(略)
3、监督组(略)
(三)优选工作流程
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遵循54号文件、76号文件和88号文件的要求和地方承诺制定优选工作流程,严格执行54号文件优选标准、完善优选工作程序、做好优选工作组织、严肃优选工作纪律和监督管理,主动对各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公开。
优选流程安排为:公开发布优选文件→申报企业报名→公开企业报名数量→编制申报文件(现场考察)→递交申报文件→公开企业申报情况→优选→推荐入选企业及基本情况公示→公布通过公示并经审定的开发企业→优选结果报送山西省发改委(省发改委报国家能源局)→经相关方无异议后投资企业与地方政府签署协议。各步骤依次为:
1、公开发布优选文件与报名
基地办组织水电总院根据优选工作方案,研究编制包括申报资格与评分标准、场址拐点坐标、支持性文件、申报承诺、申报格式等要求的优选文件后,公开在大同市政府网站(网址:www.sxdt.gov.cn)发布基地项目竞争优选公告,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网址:www.creei.com.cn)发布,公告发布后5天内,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向水电总院报名,参与对应项目竞争。
2、企业报名数量公开
报名截止后,水电总院将对按要求报名的申报企业数量进行整理,并分项目在大同市政府网站对报名参与竞争优选的企业报名数量进行公开,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发布。
3、编制申报文件
申报企业在获得竞争优选文件后,按文件要求编制对应项目申报文件,并可在大同市光伏基地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时间范围内赴现场考察。
4、递交材料及申报情况公开
申报企业应按大同市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公布的申报材料递交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申报文件递交完成后,由水电总院对申报企业信息进行整理,并分项目对申报企业名称、企业构成、股权比例、申报电价等信息在大同市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进行公开。
5、优选
优选工作自截止企业递交申报文件后开始,项目优选工作在10天内完成。优选工作由专家组在相关监督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开展,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合格性评审,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
(1)合格性评审
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各申报投资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相关信息是否满足优选文件规定的优选条件(资格性要求)。
(2)详细评审
通过资格准入的投资企业由专家组按照国家能源局文件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表进行客观评分并分项目排序。
(3)复核
由复核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对专家组优选结果进行复核,确保优选结果客观公正。
6、优选结果公示
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认专家组对基地内各项目的优选排序结果后,报大同市光伏基地领导组,由大同市光伏基地领导组办公室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基地内各项目排名第一的推荐投资企业及必要信息。公示时间为5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以实名书面意见写明事实依据和理由。通过公示的,即确认该项目投资企业。在确认项目投资企业后5天内,将有关公示情况和最终入选企业的详细信息报送山西省发改委,并由山西省发改委报国家能源局。
如出现经查实后未通过公示的,或通过公示的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因自身原因不能执行项目投资建设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由基地办向山西省发改委和大同市政府通报或按照国家失信制度执行相应程序后,按下一名递补,并重新履行公示等程序。公示内容如表3:
表3 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入选名单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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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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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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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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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设备技术路线、组件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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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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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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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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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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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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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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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工作结束后,参选投资企业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基地办提出质疑,基地办根据优选情况予以答复。
四、优选标准
(一)企业基本条件
严格按照54号文中对投资企业参与优选的基本要求,申报本基地投资建设的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并作出相应承诺:
1) 集团公司或获得集团授权的子公司方可申报(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单个项目的申报。子公司申报的,子公司绝对控股方应为集团公司);采用合资公司或联合体方式申报的,参与方总数不超过2家,并明确双方权益比例,同时需有绝对控股方(资金、业绩按权益考核),联合体入选后按申报权益比例注册合资公司,合资比例不得调整;
2) 申报企业总资产50亿元及以上,净资产10亿元以上(按申报单位考核);
3)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投资企业持有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容量不低于400MW(按申报单位考核权益容量,如有境外投资业绩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加盖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4) 申报企业必须保证所申报电价比当地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至少低10%;
5) 申报企业无不诚信行为,2014年1月1日至今无高价转卖(0.3元/W以上)光伏前期项目行为;
6) 同一项目、同一主体勘察设计单位只能服务一个企业竞争主体;
7)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不得进行变更和转让;
8) 单个项目申报阶段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整(伍佰万元整),申报企业以银行保函形式于资料递交时间同步提交,优选工作结束并确认投资企业后返还各申报单位。单个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整(叁仟万元整),于签订开发协议时转入大同市人民政府指定专用账户(该保证金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任何单方面不得擅自使用)。如本项目于2018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开工建设,返还30%;如本项目于2018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全部容量并网,返还剩余部分。如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单个项目质量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整(壹仟万元整),于项目并网日转入大同市人民政府指定专用账户(该保证金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任何单方面不得擅自使用)。如本项目按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返还70%;待电站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经评估确认所采用的光伏组件衰减率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如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 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国家对应用领跑基地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
10) 申报企业应承诺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
(二)优选评分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54号文件要求进行投资企业评分工作,评分标准见下表:
表4 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评分标准表
序号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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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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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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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资
能力
(10)
|
总资产
|
5
|
小于50亿元为0分,50亿元以上、不足100亿元为1分,100亿元以上、不足200亿元为3分,200亿元以上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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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5
|
小于10亿元为0分,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为1分,20亿元以上、不足30亿元为2.5分,30亿元以上、不足40亿元为4分, 40亿元以上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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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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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水平(20)
|
已并网光伏业绩水平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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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并网业绩400MW以下的为0分,2000MW以上的得满分。(按投资方股份比例计算的权益容量,企业在境外并网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可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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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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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与产业先进性(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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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设备
技术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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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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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应用光伏组件转化率达到国家公布的“领跑者”指标的得3分。
在达到现行“领跑者”指标基础上每增加0.3个百分点加4分,直至满分。
|
技术管理
能力先进性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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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三项内容:
1、投资企业具有4项光伏电站工程建设或者集成技术标准的得1分,具有8项及以上的得2分。
2、牵头承担光伏领域国家光伏研发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得1分。
3、获得光伏电站系统集成或工程建设类发明专利1项得1分,5项以上得2分。
|
||
4
|
技术
方案(15)
|
投资企业申报的光伏项目建设方案合理及创新性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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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三项内容:
1、系统能力先进性(6分):系统效率值低于81%的项目得0分。其余参与竞争企业按系统效率从高到低排序计分,前10%(含)的项目得6分、10%至20%(含)得5分、20%至35%(含)得4分、35%至50%(含)得3分、50%至75%(含)得2分、最后25%得1分。
2、系统设计创新性(3分):由专家对投资企业申报的方案中对当地资源建设条件的充分有效利用、整体优化方案、电站创新建设水平等进行打分。
3、技术经济合理性(6分):根据投资企业申报的光伏项目建设方案技术经济合理性进行评分。以可再生能源行业投资项目财务评价方法参数与定额为基础,重点对投资构成和申报电价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恶意低价竞争进行分析。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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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电价(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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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申报电价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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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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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优选范围内的项目申报电价中,去除10%最高电价和10%最低电价后的平均值为18分,比此价格低1-5分钱/千瓦时的部分,每低1分钱加2分,比此价格低6分钱/千瓦时以上的部分,每低1分钱加1分,价格再低的均为满分,加至35分为止不再加分;比此价格高1-5分钱/千瓦时的部分,每高1分钱扣1分,比此价格高6分钱/千瓦时以上的部分,每高1分钱扣2分,直至0分为止。
为避免恶意低价竞争,若响应竞争配置文件的申报电价中,出现申报最低价比次低电价低5分钱/千瓦时以上的,最低电价企业不得入选。
|
备注:1、表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数,“不足”均不含本数。
2、对于未明确说明中间分数计算方法的,按照线性插值或按照采用的容量加权平均。
五、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各参与组织竞争优选的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有关应用领跑基地竞争优选文件精神,坚持竞争配置资源,不搞地方保护、不搞行政干预、不搞区别对待,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2、严格规范。在组织申报和优选的各个环节,坚决做到政策严、操作严、纪律严、执行严和要求严。对优选工作中的所有个人和行为严格执行54号、76号和88号文件规定,全部参与优选人员全程封闭、接受监督,同时签署了廉政承诺和保密承诺。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察制度要求,严格材料转交、使用、封存,专家库建立与抽选,初评、详评、复核等优选工作程序。
3、公开透明。领跑基地的申报优选全过程坚持公开透明,在工作中做到主动公开,将申报要求和优选情况主动向全社会公开;申报情况公开,在申报截止日第二天即向全社会公开申报情况,彻底杜绝外界关于申报情况的猜疑;入选情况公开,将入选基地的基本情况向全社会公开。
大同市基地工作联系电话:0352-7668812,13703529644。
大同市基地监督电话:0352-7787688。
山西省发改委监督电话:0351-3119816。
国家能源局监督电话:010-68555840。
六、时间安排
根据优选工作初步安排,2018年1月15日编制完成优选工作方案;2018年2月11日省发改委批复优选工作方案;2018年2月12日公开优选工作方案;2018年2月12日基地政府审定竞争优选文件;2018年2月12日发布企业竞争优选文件;2018年2月12-16日企业报名参选;2018年2月17日公布企业报名数量;2018年2月25-26日企业现场踏勘答疑;2018年3月15日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3月17日公布企业申报情况;2018年3月15-3月24日(10天)企业优选;2018年3月24-28日(5天)优选结果公示;2018年3月29-31日(3天)确认公示结果,依程序发布基地入选名单。
完成优选工作主要内容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表:
表5 主要工作内容及初步安排一览表
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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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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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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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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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水电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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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企业竞争优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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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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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水电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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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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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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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水电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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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企业报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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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5日-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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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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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组织统一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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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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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水电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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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材料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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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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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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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开企业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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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5日-3月24日
|
基地办、水电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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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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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4日
|
基地办、水电总院
|
发布优选结果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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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4日-3月28日
|
基地办
|
优选结果公示
|
2018年3月29日-3月31日
|
基地办
|
公布企业入选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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