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6日起停牌。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12日披露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
经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商谈和论证,初步判定本次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能涉及资产出售等事项。为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7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6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的指定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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