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
2018年1月3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2150号)。
2018年2月24日,河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
1、重点在河北省南部电网选择分布式光伏发电资源和场址,就近消纳;冀北电网因电力接入和消纳受限,原则上不安排试点工作,可积极最好前期工作。
评:关于冀北电网的电力接入和消纳受限的问题,是主网接入受限,还是配网接入受限?
冀北电网的情况大面上是有主网接入受限的情况,但配网远远没有到受限的状态。我在冀北地区过做一些调研,也给冀北电力公司讲过多次课,情况多少了解一些。
2016年秦皇岛用社会用电量137亿千瓦时,2017年用电量增长约6%,光伏发电5.0 亿千瓦小时,光伏渗透率非常低。从中发掘几个50兆瓦级甚至200兆瓦级的试点绰绰有余。
唐山市2017年全社会用电量761亿千瓦时,110千伏变电站113座。随便拿一个工业园区的110千伏变电站都足以申请试点。如果再把工业园区企业变电站的接入能力算上,唐山具备试点条件的工业园区数量很多。
冀北电网公司这些年在智能电网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张北地区的风光储输项目对可再生能源消纳技术的探索已经达到世界级水平。现在河北省能源局笼统地表述冀北电网电力接入和消纳受限,连一个试点的的接入条件都找不出来,这对冀北电网的批评有些严厉啊。我个人觉得河北省能源局这个表述有些轻率。河北省能源局可以考虑公布冀北电网地区的消纳能力评估报告,或者委托冀北电力公司公布。
把主网接入受限混同为配网接入受限,实际上是表明有关部门对1901号文件的理解还不够透彻。类似的省能源局和市发改委还有不少。
2、试点方案3月5日前需报送河北省能源局,逾期视为放弃。
评:1901号文件是2017年10月31日发布,2015号文件2018年1月3日在国家能源局官网挂出。河北省能源局2月24日发布文件,这中间隔得时间有些长,要求3月5号报送方案,给做方案留的时间只有8天。时间有些短。
或许河北省能源局迟迟未能发布文件,也有许多的苦衷。
3、3月25日完成试点方案各项支持性文件,报送国家能源局。
我们团队测算了河北省的过网费,供参考。
为了协助省发改委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推进过网费的核算和试点准备工作,本人组织业内专家计划对各省的过网费进行核算,为各省物价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以助力各试点的申报工作。
1901号文件明确:在分布式直接交易模式中,分布式发电项目与电力用户进行电力直接交易,向电网企业支付“过网费”。
4、分布式发电”过网费“标准
(一)“过网费“标准确定准则
“过网费”是指电网企业为回收电网网架投资的运行维护费用,并获得合理的资产回报而收取的费用,其核算在遵循国家核定输配电价基础上,应考虑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双方所占用的电网资产、电压等级和电气距离。分布式发电“过网费”标准按接入电压等级和输电及电力消纳范围分级确定。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中,“过网费”由所在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有关规定制定,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过网费”核定前暂按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公共网络输配电价(含政策性交叉补贴)扣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所涉最高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
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发改经体〔2016〕2120号
《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
增量配电区域的配电价格由所在省(区、 市) 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有关规定制定, 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配电价格核定前, 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
“过网费”的核算基于不同电压等级之间的输配电价差。
根据省级输配电价表,可以得到每一个电压等级的“过网费”,即上等级电价扣减本等级电价获得,110kV等级“过网费”=220kV输配电价-110kV输配电价。
用户与发电侧的“过网费”就是涉及到的电网各电压等级的单级“过网费”之和,若在同一等级,则为该等级“过网费”。
对于大工业用户,查表可知:
建议:为了使试点工作更快捷推进,河北省可以只设定两个过网费:
接入110千伏的光伏项目的过网费为0.005+0.015+0.015=0.035元。
接入35千伏及以下的光伏项目的过网费为0.015+0.015=0.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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