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机制引导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中第四条的规定:
评价结果为红色的地区,国家能源局原则上在发布监测评价结果的当年暂不下达其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国家已明确的特高压外送通道配套建设的新能源基地除外);除已纳入以往年度建设规模且已开工建设的续建光伏项目外,建议电网企业暂缓受理项目并网申请,企业谨慎投资。
评价结果为橙色的地区,国家能源局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商有关方面提出有效措施保障改善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可视情安排不超过50%的年度规划指导规模。
评价结果为绿色的地区,国家能源局将按规划保障其光伏电站开发规模并视情予以适度支持,地方政府和企业可有序安排投资建设。
根据此规定,2017年评价结果为红色区域的省份,国家能源局有可能在“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取消上述地区2018年的新增规模;列入橙色区域的省份,2018年或将有超1.7GW的规模被删减。有志于投资光伏的企业可以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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