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尽管国家近年来举国之力加大环境治理,一些地区也有了明显改善,如京津唐地区去冬到今春空气质量就有了大幅改观,但国内生态环境总体上仍面临巨大压力,长时间、大面积的雾霾天气依然困扰着我国大部分省市,人民群众无不渴望着能时时呼吸到新鲜干净的空气,在这场“空气、环境和生态脱贫”的攻坚战中,发展以光伏、风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正是赢得战役的主力军。近期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针对当前我国空气环境生态“脱贫”,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提高光伏扶贫质量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和仔细调研,以人大议案的形式提出自己的建议。
光伏产业市场化势在必行
作为目前人类可使用的能源中一次转化效率最高,并且使用最简单、最可靠、最经济的可再生能源,光伏具备十分独特的优势,是当前及未来新能源发展的主要选择。近十年来,中国光伏产业实现了从一路追赶、齐头并进到全面超越的华丽转身,在技术、规模、成本上已全球领先,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成为了阻碍产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拦路虎。
当前,我国光伏产业从上游的多晶硅等原材料,到中游电池片、组件等一系列元器件的生产,再到下游的光伏发电,都被全额征收各种税费,主要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17%的增值税及其附加,还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超过20种其他税费,就连国家补贴的发电收入都还要全部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如再考虑社保因素,税费将更加惊人。此外,当前通过指标控制光伏发电规模的管制思路,既不符合也不利于市场化条件下产业的健康发展,无论集中式还是分布式光伏,倘若一味用指标压制发展规模,成本下降速度将大大减缓。
在过去五到十年,得益于中国光伏应用的蓬勃发展,产业链上中游新增产能不断增加和更替,有效带动了技术不断革新和改进,设备不断迭代升级,促使成本大幅降低,使得中国光伏产业赢得了全球发展先机及绝对的规模和成本优势,近十年来,光伏发电成本已下降了90%,全面实现平价上网的曙光已经出现,因此针对光伏产业的补贴并不会无限扩大。针对以上问题,刘汉元代表建议:让光伏产业在市场化机制下发展,摒弃用指标压制发展规模的管理思路;全面清理并减免光伏行业的相关税费;通过市场化机制或者政策性措施解决光伏补贴资金问题。
光伏扶贫应适度集中化、规模化
作为我国最重要的产业扶贫模式,光伏扶贫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扶贫效果。通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已为全国150万农户提供了精准扶贫服务,每年为每户增收3000元以上,相当于每年提供了45亿元的扶贫资金,成为各地精准扶贫最重要的措施。作为集绿色扶贫、造血扶贫、产业扶贫为一体的高效精准扶贫模式,光伏扶贫不仅让贫困户年年有经济来源,还能解决未来10年、2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经济发展问题,真正走出了一条产业扶贫、生态发展扶贫和清洁能源建设扶贫的崭新路子,从根本上破解了长期困扰我国绝对贫困地区“久扶仍难脱贫”,甚至今年脱贫明年又返贫的重大问题。
但当前我国光伏扶贫项目存在较为零星、分散的问题,导致实施过程当中成本居高不下,运维管理过程中相对困难。同时,光伏扶贫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前端建设,轻后期运维,甚至运维缺位的问题。针对光伏扶贫项目,地方政策往往更注重建设资金层面,对前端建设、补贴都有相关说明,但对后期运维团队、运维资金来源等鲜有顾及。再加上光伏电站运维市场本身也存在行业标准缺失、准入门槛模糊、人员资质参差不齐、低价竞争等诸多问题,扶贫电站的后期运维不容乐观。长此以往,发电收益将无法保证,扶贫效果必将大打折扣。
此外,光伏扶贫资金不足、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普遍存在地方政府用商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来换取扶贫项目出资的情况,即集中式扶贫电站投资成本全部由企业负担,等同于把商业光伏电站的建设资格“明码标价”,用政策要求商业光伏电站分利润给扶贫事业,将光伏扶贫工作的资金压力全部转嫁给了企业,增大了企业的资金负担。在《关于进一步提高光伏扶贫质量的议案》中,刘汉元建议大力发展适度集中化、规模化的村级扶贫电站;加强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质量的把控,强化村级和户用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管理,保障贫困户收益;加强对光伏扶贫的金融支持力度,及时到位政府应承担的项目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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