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彦峰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创建清洁能源产业示范市政策落到实处助推县域经济实现突破的建议》收悉(第1179号),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大安市清洁能源资源富集,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较快,是全国新能源产业百强县,是我省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和西部生态经济区的重要链接点。2016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扩大磐石市等7个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吉发〔2016〕45号),将大安市确定为扩权强县试点,支持大安市创建清洁能源示范市,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清洁能源生产及消纳基地。
一、关于支持大安市创建清洁能源产业示范市的支持政策和举措,我局向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咨询,得到的答复是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同时,我省目前也未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待国家和省出台具体支持政策时,对大安市创建清洁能源产业示范市将予以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
二、关于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今后在规划布局、年度计划安排,我局将在统筹考虑全省及大安市建设条件的基础上,给予大安市适度倾斜。
三、关于电网结构优化问题。我局将积极协调省发改委、省电力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快全省电网升级改造步伐,以满足全省及大安市清洁能源项目并网需求。
四、关于直购电问题。今后我局在确定年度直购电计划时,将重点考虑大安市等清洁能源发展较快地区的新能源电力消纳问题。
五、关于电价优惠政策问题。目前国家、省尚未针对区域出台电价优惠政策,如今后有新的政策,我局将积极协调省物价局重点考虑大安的需求。
感谢您多年来对吉林省能源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吉林省能源局
2018年5月8日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