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具有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的特性,利用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扶贫,是探索资产收益的有效途径,既有利于推广清洁能源的利用,又有利于增加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6〕108号)确定锡盟获得光伏建设指标2.4万千瓦。5月14日,锡盟在太仆寺旗2.4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全面复工建设,施工队伍及机械已进场。企业负责人明确表示6月30日之前建成并网。
锡盟发展改革委员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天跟踪调度项目进展,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将协助企业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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