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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家户用光伏企业联名建言 户用指标相关事项正在紧急会商中

   2018-06-05 全面光伏28470
核心提示: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户用光伏作为分布式光伏中的重要形式从2013年发布国务院国八条(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

户用光伏作为分布式光伏中的重要形式从2013年发布国务院国八条(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后逐渐在国内蓬勃发展,尤其是2016年开始进入了大规模快速发展的阶段,以每年约40万户的速度快速进入到人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广大老百姓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投资理财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和支持清洁能源的手段,同时极大促进了光伏行业的发展,从一个小众行业发展成全民皆知的普惠性行业。

2017年全年的户用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GW,创造产值超过百亿,创造就业超过10万人。且户用光伏所在地区的区内消纳能力远高于集中式光伏电站所在区域,非常符合国家层面一直鼓励的就近消纳的倡导方向。随着行业的茁壮发展和社会对光伏的认知增强,2018年伊始,更多的社会资金和从业人口进入户用光伏领域,预计今年的户用装机量将达到5GW,约有80万户老百姓将享受到清洁能源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但是,在5月31日三部委发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中,有几条内容给户用光伏行业带来了非常大的困惑,我们希望通过专委会的渠道表达我们的意见并得到官方回复,同时希望通过专委会将我们的建议也一并传达给各相关主管部门:

1、在通知中第一条的第(二)部分中提到: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这里所指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否包含了户用光伏?

2、如果1000万千瓦指标包括了户用光伏,据我们所知截止到5月31日,国内的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已超过1000万千瓦,是否意味着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并不能纳入2018年的国家补贴支持范围?

3、如果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不能列入2018年的国家补贴支持范围,如何获取2019年的国家补贴指标?是按照投运时间排队获取指标,还是会单独为户用光伏安排指标?如果是前者,2018年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必将占据2019年投运户用光伏甚至是整个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指标额度,导致老百姓根本无法判断自己投资的电站何时才能获取国家补贴资格,严重打击投资积极性;

4、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开工建设,但并未投运的户用光伏如何处置,是否享有优先获取国家补贴指标的权利?补贴标准是否有可能按照调整之前的水平认定?否则我们担心老百姓将失去对国家信用的信任,对户用光伏后期的市场化发展造成不可逆的消极影响;

5、按照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对三部委通知做出的官方解读,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按普通电站管理,那么在2018年6月1日(含)之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并网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是否只能列入普通电站范畴,并不在今后的分布式光伏支持范围内?

此次三部委联合发文的通知中,强调了此次政策调整的目的在于鼓励行业快速实现平价上网,促进行业走向市场化配置的道路。作为光伏行业的重要力量之一,户用光伏的从业企业均表示赞同和支持,一致认为只有通过政府、电网企业、行业及相关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促进光伏行业尽快实现平价上网和市场化配置,才能让光伏行业更加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单纯依靠补贴发展必然不是长久之计,随着行业发展和成本持续下降,快速下调补贴强度是得到了业界认可和共识的。

但众所周知,户用光伏由于单体体量小,分布较分散,用户自发自用电价水平较低等因素,度电成本与发电收益和大型集中式地面电站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相比有较大差距,离平价上网仍有一段距离。如果把户用光伏与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地面水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刀切的划入1000万千瓦的分布式光伏支持范围,是有些欠妥的。这不光会影响户用光伏行业本身的健康发展,对加快户用光伏平价上网造成致命打击,也会对社会力量及大众参与投资建设光伏产生负面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联合户用光伏从业企业联名建议如下:

1、给予2018年6月1日(含)至12月31日(含)期间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一定的国家补贴支持额度,设定规模上限(具体规模可参考2017年投运户用光伏电站规模制订),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户用光伏电站适用降低后的0.32元/kWh的度电补贴标准,全额上网模式户用光伏电站适用降低后的标杆上网电价(一类地区0.5元/kWh、二类地区0.6元/kWh、三类地区0.7元/kWh);

2、给予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备案的户用光伏电站一定的并网投运缓冲期,如2018年6月30日(含)前并网投运,即进入2018年国家补贴支持范围,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补贴标准仍为0.37元/kWh,全额上网模式的标杆上网电价仍为一类地区0.55元/kWh、二类地区0.65元/kWh、三类地区0.75元/kWh;

3、区别于其他分布式光伏,明确2019年户用光伏电站的国家补贴支持范围规模上限,补贴标准与其他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一致。

户用光伏的整体建设规模与补贴需求规模与其他类型光伏电站相比较小,但对促进全社会积极参与分布式光伏的投资建设的影响力却是巨大的,这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分布式光伏市场发展中已经有了非常成功的历史经验。希望专委会考虑户用光伏行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和较大的社会效应,转达我们的意见与建议,并安排相应的沟通与交流通道,尽最大努力消除此次三部委通知对户用光伏行业造成的断崖式“熔断“效应,为户用光伏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共同奋斗。

联名企业(截止到2018年6月4日17:00,共收到192家有效联名建言):


联名企业建言精选:

1、支持国家对光伏发电价格及规模进行宏观调控,但建议在政策描述方面要清晰明确,比如1000万千瓦分布式规模中是否含有户用系统?另外,在政策执行方面要张弛有度,给予企业、投资者一定的缓冲时间,一刀切的方式往往会适得其反,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民生工程,千家万户,利国利民,增加弱势百姓收益,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利用闲置屋顶资源,用取之不竭阳光,清洁环保,比起政府投资形象面子工程,百姓获得感更强;三是应维护政府公信形象,先是大力鼓励倡导,又是一刀切熔断,朝令夕改,今后百姓连政府都不能相信,如何建设诚信友爱的社会环境?

2、给予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备案的户用光伏电站一定的并网投运缓冲期,如2018年6月30日(含)前并网投运,即进入2018年国家补贴支持范围,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补贴标准仍为0.37元/kWh

户用系统暂不纳入规模考核,并网让户用系统安装量和用户实际用电量匹配。停止全额上网分布式,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以及全部自用项目纳入国家补贴库。

3、光伏发电利国利民,发展需要循序渐进。目前户用光伏市场的建立是大家共同努力推广的结果。在我淮安地区,现在可以说刚迎来发展,这样一来,对市场是沉重打击,建议给我们缓冲时间,我们尽力让水更清,天更蓝

给2018.5.31之前备案的,并已经正在施工的用户,给几天并网时间。

4、户用系统暂不纳入规模考核,并网让户用系统安装量和用户实际用电量匹配。停止全额上网分布式,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以及全部自用项目纳入国家补贴库。

户用光伏发展不只是关乎光伏行业企业生存本身,更加关乎国家能源转型战略的实施。一刀切会导致大量已建项目失去后续服务,正建项目成烂尾,造成老百姓失去对新能源及国家政策的信任,信任重建难上加难

5、户用光伏市场是不同于地面、工商业电站等细分市场,尤其是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从行政管理方面考虑,管理方式(非常分散)、时效性(备案并网一次性)等都有很大的特点。建议三部委将分布式电站管理,分为户用和非户用。针对户用,单独确定管理方式、补贴方式,并积极推动行业标准的设定。

这样做很多光伏经销商和生产企业会倒闭,倒闭后户用基本以前安装的光伏电站都脱质保了,这样最终以前安装的农户都收不回来投入!

6、建议户用项目暂不纳入规模管控,支持补贴下调,应该继续推动户用分布式的建设与支持,切实做好普通电站和上网模式的调控,对5.31的政策给予空间缓冲,推进电改步伐平稳实行降补,逐步加大政策力度约束行业实现成本再降和产业技术的突破为清洁能源能源和健康持续发展做好扎实的推动

户用光伏总体占比比较小,而且都是中老年居多,现下是对政府有利,但会造成公民对政府公信力信任的下降,对政府来说是捡了个芝麻丢了西瓜。希望政府可以对户用光伏放开指标限制,比如30千瓦或50千瓦以上需指标,以内自动纳入国家规模管理!

7、户用光伏是惠民工程,不应该设门槛,建议不要纳入指标管控

支持降补,但不支持一刀切,希望给户用留下一点余地

8、政府一刀切,光伏人很受伤,对于户用光伏,给些缓冲期吧!本身户用光伏对于国家补贴总量占比就很小,这让老百姓如何信任政府,?那么多的光伏行业从业者,都要失业了,对社会稳定也是不小的问题

如果户用纳入指标管理执行如此断崖式政策,就会发生众多老百姓血本无归,对政府信用产生疑问,得不偿失。户用光伏电站安装容量在这个行业里面所占比例微乎其微,但是涉及人员却非常广泛并且都是一些抗风险能力差、为了获取一份养老保障的中老年人,如果这份责任都由当地经销商承担,估计后果也很悲惨。这将影响各地社会稳定,这也不是现形势下哪一级政府愿意看到的结果。希望上级领导能够理解并重视

9、建议农村市场不能实行零首付等其他一切贷款模式

建议户用系统暂不纳入规模考核,并网让户用系统安装量和用户实际用电量匹配。停止全额上网分布式,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以及全部自用项目纳入国家补贴库

10、建议户用系统暂不纳入规模考核,并网让户用系统安装量和用户实际用电量匹配。停止全额上网分布式,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以及全部自用项目纳入国家补贴库。

给户用分布式留出缓冲的时间,户用光伏不应该纳入指标范围

11、户用分布式应继续支持,关系到最底层的老百姓的利益,降补要提前通告,给已经签定的合同有缓冲期。这样一刀切和即时执行,会让无辜的光伏推广和安装企业严重失信。

建议明确全额户用不按普通电站管理!

12、支持户用区别对待,且尽快出政策解释,来自农民的呼唤,要考虑已经在装,已经贷款的客户怎么办,国家公信力

建议5.31之前备案未并网户用继续补贴,6.1之后只接受没有补贴的客户备案

13、对户用光伏不设限,但是限定户用光伏一个房产证对应的最大规模不超过30KW;2、将中小学校以及公用设施(医院、村委会、政府屋顶等)和户用光伏一样的政策,但是中小学以及公用设施不超过100KW;3、实施补贴下降的计划表, 每半年一个下降坡度,未来两年。备案后60天内一定要建成、并网;

建议给5月31日前备案的项目并网缓冲期,纳入2018年国家补贴。

14、给2018.5.31之前备案的,并已经施工完毕的用户,给几天并网时间。

户用系统暂不纳入规模考核,并网让户用系统安装量和用户实际用电量匹配。停止全额上网分布式,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以及全部自用项目纳入国家补贴库。

15、请给户用分布式留一条活路,降价可以,不能一刀切

户用系统暂不纳入规模考核,并网让户用系统安装量和用户实际用电量匹配。停止全额上网分布式,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以及全部自用项目纳入国家补贴库。

16、户用光伏不限指标,至2018年6月底前并网的,执行0.37补贴标准,6月1日至9月30日内并网的,执行0.32元补贴标准,10月1日至12月31日并网的,执行0.27元补贴标准,以此类推,每个季度补贴下降0.05元,直至平价上网。

户用光伏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利益,政府部门应该大力支持户用光伏才是,望三部委三思。

17、不补贴请提前通知,不要5.31的文件,让大家6.1才让大家知道。让那些在建的怎么办?请三部委给予合理解释,还信于民。

补贴削减是正常的,但是政策不应该不留缓冲期,国家的政策应该是严谨的,可执行的。建议截止时间为630,这样不论是法理还是道理都是讲得通的。 给在建项目留条活路,都是按照发改委、能源局的规则备案的。

18、我们光伏扶贫项目都可以持续0.42元每度,其实户用主要做的是农户屋顶,有多少农户有社保,有多少农户有保险,做农户屋顶光伏都是在扶贫! 我们的党是工农联盟,现在该扶持的就是工农项目,你们国企央企不用补贴,不能一刀切! 不然反抗,后果严重……

中国的户用基本按照光伏扶贫和光伏养老两种模式来推进,很少有人单纯做投资的。由此可见,安装用户基本都是低收入群体和中老年群体,全部集中在农村!因此,应该更大力度推进,而不是将户用纳入指标考核!同时,应该取消户用的全额上网模式,因为这是企业租赁百姓屋顶获取投资收益的模式,和光伏扶贫光伏养老背道而驰。应该让补贴发放到有需要的人手上,而不是沦为企业的提款机!

19、以上户用光伏企业联名建言已经经由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送达有关主管部门,目前四协会正在紧急会商中,并已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将行业对此次三部委通知的疑问和建议进行了系统的沟通与汇报。各省行业协会和相关主管部门也已就此紧急召开了会议,相信在不长的时间内,国家能源局等主管部门将就此进行官方的解释并出台相应的细则或补充通知。

良药苦口利于病,行业早已就此次调整达成共识,认为这次的三部委通知对光伏行业的整体宏观健康发展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相信相关主管部门会对6月1日前已备案但仍未投运的分布式电站以及户用光伏这个细分领域做出科学的解释和后续安排。
 
标签: 户用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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