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容量21.8GW,占全部并网发电项目的约33%,主要集中在内蒙古、河北、山东等地区;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容量约为3.2GW。
据了解,在2017年3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联合发布财办建〔2017〕17号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的通知,要求申报2016年3月底前并网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经过了一年多的审核,光伏人期盼的第七批光伏补贴终于要发放了。
在补贴目录下发之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在与光伏行业协会部分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会时曾表示:为支持和促进光伏产业发展,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的战略部署,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配合财政部抓紧发布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二是加大电力体制改革力度,切实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三是加快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落地实施;四是抓紧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负担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五是要求电网企业做好光伏项目并网工作;六是着力扩大光伏发电消纳市场,减少弃光限电。此次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目录的下发,为可再生能源行业,尤其是光伏行业带来了及时雨。国盛证券表示,随着第七批补贴名录的发布,可再生能源运营商的现金流有望得到明显改善。市场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补贴目录的下放一方面体现了国家发展光伏的方向坚定不移,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毫不动摇;另一方面也将意味着未来相关配套的支持政策将快速出台。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222)(以下简称“林洋能源”或“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东部分布式电站运营企业,旗下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截至目前约1.5GW,此次入选第七批补贴目录的光伏项目容量约300MW。据林洋能源内部人士表示,“此次公司入选的电站规模将一次性回笼补贴资金超4亿,大大改善公司的应收账款情况,同时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增加了新的资金动力。”
据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新能源板块是林洋能源业务增长最快的一个领域。2017年公司光伏电费收入实现10.98亿,电费收入同比增长123.73%。光伏电站除自投资、运营模式外,林洋能源也一直在考虑通过多种业务模式的开展而扩充公司清洁能源的业务体量,从而真正实现对清洁能源的运营和服务能力。
前段时间,公司公告与泗洪中广核就泗洪县天岗湖乡天岗湖区域领跑者200MW项目签订《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的履行将为林洋能源带来11.09亿元的收入,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90%,合同的履行能够进一步拓展林洋能源EPC项目的开发建设,为其后续EPC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
在光伏电站业务上,林洋能源一直致力于开展多种商业模式,这也促使公司在运营端不断积累经验和数据,在运维端以搭建的智慧光伏云平台,通过增加第三方光伏电站运营商的价值而积累更多技术和数据,从而开拓更多的服务。据公司内部人士表示,林洋能源的最终目标是成为全球分布式能源、能效管理领域最大的互联运营和服务商,实现从单一的电表和数据采集的设备生产商转型成为能源投资和运营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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