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经信函能源〔2018〕517号
龙岩市经信委:
你委《关于福建龙泰实业有限公司和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运行的请示》(龙经信审批〔2018〕15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福建龙泰实业有限公司(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福建龙泰实业有限公司(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龙岩国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备案装机规模14MW,实际建设规模11.956MW。该项目由龙岩市发改委审查备案(闽发改备〔2017〕F00057号),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已经国网龙岩供电公司审查批复(龙电函〔2017〕92号文)。经龙岩市经信委现场核查,该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等已安装调试并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二、上杭县南岗工业开发区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上杭县南岗工业开发区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九州新能源(龙岩)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备案装机规模3MW,实际建设规模2.327MW。该项目由龙岩市发改委审查备案(闽发改备〔2017〕F00111号),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已经国网龙岩供电公司审查批复(龙电函〔2017〕99号文)。经龙岩市经信委现场核查,该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等已安装调试并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经研究,同意福建龙泰实业有限公司(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1.956MW)和上杭县南岗工业开发区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327MW)并入电网运行。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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