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中期阶段,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要求的开局之年。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规划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于2018年4-6月开展了江苏省“十三五”电力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监管工作。6月中旬,江苏能源监管办完成《江苏省“十三五”电力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监管报告》,并上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
本次“十三五”能源规划中期评估监管工作分为前期准备、文件印发、调研座谈、报告编写四个阶段。江苏能源监管办通过分析统计报表、收集企业情况及建议、现场调研和召开座谈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了2016-2017年江苏省“十三五”电力规划的实施情况,深入分析了存在的缺电风险、调峰困难和电网安全运行等相关问题。在深入开展资料收集和调研、座谈工作的基础上,江苏能源监管办全面梳理了“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江苏省电力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监管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江苏省“十三五”电力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监管报告》。
下阶段,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继续配合国家能源局深入开展江苏省“十三五”能源规划中期评估相关工作,为及时调整修订江苏省“十三五”能源规划,谋划对接好能源开发建设布局和输送通道等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努力。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十三五”能源规划目标任务在江苏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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