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需求侧响应开展概况
自2013年国家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建设以来,上海、江苏、唐山(资源库已经建立,但是没有开展)、北京、佛山分别建立了可服务城市运行保障工作的需求响应资源库。经过多年的试点培育,我国需求响应试点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电网企业支持,新型电能服务机构和电力用户参与的需求响应工作体系。
为了鼓励推进工业、建筑等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2017年9月六部委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办法》提出组织开展产业园区、工业企业、综合商务区等功能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并建立和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
二、山东、河南试点今夏开闸
6月8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2018年开展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在郑州、驻马店、信阳市和兰考县四地,符合条件的用户和负荷集成商可以在备案后,参与日前和日内需求侧响应试点工作。
补贴标准:河南省需求侧响应补贴标准按照响应类别(日前应邀与日内通知)和次数确定补贴金额。对在响应日的前日完成邀约、确认,并在约定时段完成负荷削减的用户,每次每千瓦补贴12元;对在接收到响应指令后,实时确认参与并完成负荷削减的用户,每次每千瓦补贴18元。
7月12日,山东经信委联合山东物价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8〕244号),将通过经济激励政策,采用负荷管控措施,调节电网峰谷负荷,削峰填谷缓解供需矛盾。交易需申报响应量和补偿价格,其中补偿价格为每响应 1 千瓦负荷需要的补偿费用,最高暂定不超过30元。储能设施和非工业用户中央空调应具备单独控制条件。
三、收益可观
随着售电侧改革推进,一大批工商业电力用户进入市场。尤其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售电公司掌握着众多电力负荷资源,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是独立售电公司增强服务用户粘性,从单一赚取价差走向负荷集成商、走向多元综合能源服务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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