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苏州发布《进一步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文中表示苏州市将会对市内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大力度的补贴和支持。
文中提到:
1、未纳入国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补贴0.37元/千瓦时 连补3年
在2018~2020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如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05元/千瓦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37元/千瓦时补贴。所有项目从并网之日起补贴三年,资金由苏州供电公司先行垫付,在发放国补时直接配套,每月再与财政结算。
2、给予实施企业兼并重组的并购方奖励
对2018~2020年期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按照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实际现金收购价格或者目标企业净资产作价入股金额,最高给予并购方不超过5%的奖励,单个不超过100万元。
3、对分布式发电装机总量超过1万千瓦的运营机构给予奖励
2018~2020年,对于在苏州市内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装机总量超过1万千瓦的专业建设运营机构,按0.1元/瓦奖励建设运营机构,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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