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太阳能发布公告,于2018年7月24日,该公司收到联交所函件通知该公司,随着上市规则项下的除牌程序的修订生效后,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2)(c)条,决定取消上市地位及除牌通知期将对该公司继续有效。
根据联交所的上述函件,该公司亦获提醒,尽管该公司股份的买卖暂停,但仍需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a)始终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持续责任,并定期公佈财务业绩及报告;(b)公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所要求披露的内幕消息;(c)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条按季度公布该公司的发展更新,包括其业务运营。
此外,截至该公告日期,该集团的主营业务仍为制造及销售太阳能产品及建设光伏电池发电站。于2018年,该集团积极参与光伏电池发电站建设的投标,以期增加收入减少亏损。
该公司股份将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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