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省内并网光伏电站涉网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并网光伏电站涉网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自2017年7月-2018年6月并网的光伏发电站。
二、检查内容
以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重点对光伏发电站在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光伏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光伏发电单元技术性能、施工质量、涉网保护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
此次涉网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在2018年8月-10月,分自查和现场核查两个阶段进行,其中各并网光伏电站应在2018年9月中旬前完成自查工作。现场核查工作由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协助配合,并从有关电力科研机构抽调专家组成检查组,对省内并网光伏电站进行现场核查,相关光伏发电企业应做好配合检查工作。
吉林省能源局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并网光伏电站涉网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认真制定检查计划,细化检查内容,明确检查方式,广泛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督查。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各专业要具体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检查工作。
2.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本次安全检查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领域、全覆盖”,涵盖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管理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3.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光伏电站逐一落实整改,真查真改。
4.持续改进,严格考核。对于存在问题和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要通报批评,并要严格考核。
联 系 人:侯泽程,电话:89156342(兼传真)
附 件:检查组人员名单
吉林省能源局
2018年8月6日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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