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存量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扶贫办和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下发通知,收集汇总了全区符合相关政策的存量光伏扶贫项目。现对全区光伏扶贫存量电站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反映。自治区扶贫办联系电话0471-4914923,邮箱nmggffp@163.com;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联系电话0471-6604565,邮箱nmgfgwxnyc@163.com。
政策原文及附件下载:http://www.nmgfgw.gov.cn/xxgk/zxzx/tzgg/201810/t20181031_146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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