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专项行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
“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国企,都要坚决杜绝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政府部门这样做更是有违‘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基本职责。”李克强严厉地说。
李克强总理的表态,给广大遭受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之苦的民营生物质发电企业吃下了“定心丸”。
截至到2017年底,生物质补贴拖欠共约143.64亿元。补贴拖欠问题,使得生物质发电产业面临着重重发展难题,大量生物质企业因此而经营艰难,要么靠借债度日,要么裁员减产,徘徊在破产倒闭的生死边缘。
对此,近期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生物质能产业促进会联合发布了国内首部生物质电价政策研究报告并给出建议:应明确具有民生工程属性的生物质发电电价补贴政策的优先级高于风电、光伏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应保持生物质电价相对稳定,给予生物质发电项目至少20年的电价补贴期限……
生物质发电兼具环保和民生效应,是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农业循环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美丽中国的重要手段。明确生物质发电的产业定位,优化、稳定电价补贴政策,对于推动生物质发电产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亟需相关部门给出大力支持。
补贴拖欠:生物质发电难以承受之痛
生物质发电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一种,主要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以及生物质热电联产等。早在上世纪70年代,在世界性石油危机爆发后,丹麦等国就开始积极开发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行秸秆等生物质发电。自1990年以来,生物质发电在欧美许多国家发展迅速。
2005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随后国家出台了生物质发电优惠上网电价等有关配套政策,从而使生物质发电产业得以较快发展。近十五年来,我国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由2003年的150万千瓦,增长到2017年的近1500万千瓦。
截止2017年底,我国生物质发电并网装机容量1475.77万千瓦。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并网发电装机容量700.77万千瓦,垃圾焚烧发电并网发电装机容量725.1万千瓦,沼气发电并网发电总装机容量49.9万千瓦。目前,生物质发电已经发展成为可再生能源领域中继风电、太阳能之后的第三大产业。
但是,近年来随着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急速增长,产业发展速度与市场消纳能力、政策支持体系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一问题在生物质发电领域更显严峻。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可再生能源基金缺口下的电价补贴拖欠。
《生物质电价政策研究报告》指出:近三年来,生物质发电电价附加资金累计拖欠情况不容乐观。截至2017年,未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目录的补助资金和未发放补助资金共约143.64亿元。未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支持目录的项目的总装机规模已达122.8万千瓦,约占生物质发电装机的8%。
电价补贴资金拖欠,使得企业融资困难,财务负担大。一些企业甚至面临现金流断裂,破产风险。补贴拖欠不仅影响了行业发展,还带来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若以2017年底的累计装机容量计算,农林生物质发电每年就可消纳农林剩余物约7000 万吨,每年支付给农户的燃料费用可以达到150 亿元左右,是为农民创造就业机会、为农民增收的惠农项目,因此,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现金流的正常运转直接关系到当地提供燃料的农户和在生物质发电项目上工作的农民工的生活收入来源。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户燃料费,势必使农民生活受到影响,社会民生效益难以实现。
电价政策调整:优先发放、持续稳定
为应对补贴资金缺口的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在风电光伏领域引入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退坡机制,以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强度。风电和光伏发电领域电价政策的逐步缩紧,加速了相关产业装备制造成本的不断降低,推进了可再生能源电力平价上网的步伐。
那么,在同样面对资金缺口、补贴拖欠问题时,生物质发电领域是否也会收紧电价政策?电价政策应该如何制定才能有力促进生物质产业发展?这引起了行业、社会各界和相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实际上,虽然同作为可再生能源,生物质发电与风电、光伏等其它可再生能源存在着本质差别:
其一,生物质发电不仅仅具备环保属性,还有民生属性、三农属性。生物质发电承载着农村、城市环境治理,精准扶贫、农民收入、就业、清洁用能等当前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环保和民生责任。
其二,生物质发电行业多为民营企业且农林生物质发电还存在高额的燃料收购成本,抗金融风险能力远不如以国有企业为主的风电、光伏产业。并且,生物质燃料成本和未来随排放标准的提高造成的环保成本的增长足以抵消技术进步带来的成本下降,因此,单从发电成本比较,生物质发电短期内并不具备如风电、光伏一样大幅度降低成本的可能。
对此,中国生物质能产业促进会常务副秘书长张大勇表示:从生物质发电在可再生能源中的特殊性考虑,电网企业对生物质发电要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有别于风电和光伏的保障小时数。生物质发电具有民生工程属性,应明确生物质电价补贴优先级高于风电、光伏等其他可再生能源。
《生物质电价政策研究报告》则进一步提出政策建议称:生物质发电可借鉴《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激励政策模式,建立生物质发电项目专项电价补贴目录。通过单独列出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目录,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的优先性。考虑到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燃料收购直接关系到农民收益,建议专项电价补贴目录一年发布一次,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相比较燃煤机组和其它可再生能源,生物质发电单台机组容量小,单位造价高,项目盈利能力较弱,投资回收期长,又承担着环保和民生重任。当前,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对生物质发电产业持观望和慎入态度,特别是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速度已回落到8%以内。
为了支持产业的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以足够信心,《生物质电价政策研究报告》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保持生物质电价相对稳定,进一步明确已投运生物质发电项目电价补贴年限,建议参考风电、光伏项目,给予生物质发电项目至少20年的电价补贴期限。如果这一建议能够落实为政策,将对保障生物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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