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通知提出:2018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88%(力争达到90%以上),弃风率低于12%(力争控制在10%以内);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确保弃风、弃光电量比2017年进一步下降。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大部分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2019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90%(力争达到92%),弃风率低于10%(力争控制在8%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核电基本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2020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未来市场规划方面
明确未来市场布局 对能源“十三五”规划进行中期评估,科学调整“十三五”发展目标,优化各类电源结构规模,清洁能源进一步向中东部消纳好的地区倾斜,优先鼓励分散式、分布式新能源开发。
各地区根据风电、光伏预警机制控制新增装机投产。原则上不得突破“十三五”规划规模。煤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是我国重点,要控制新增节奏,有序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重大政策扶持
1、2018年全面启动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
2、降低非技术成本。制定逐年补贴破退计划,加快平价上网,力争2020年新增风电与煤炭同价、集中式光伏上网侧平价。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3、落实清洁能源优先发电制度。因清洁能源发电影响的计划调整,经省级核定,不纳入“三公”考核。
4、启动可再生能源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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