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知”,满足条件和要求的二期、三期领跑者基地都可以针对150万千瓦奖励规模进行自愿申报,其中在领跑者项目建设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将给予加分。获得奖励的基地仍然可以继续申报即将到来的第四期领跑者基地项目,但是不再获得加分。
总体而言,通过“通知”可以发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优异的基地获得奖励的概率更大。
1、电价较基地所在地区标杆电价降幅大的基地获得奖励的可能性最高;
2、在领跑项目过程中,按要求控制土地、接网成本,未给企业造成额外负担的基地才可能获得奖励;
3、全部领跑项目已经按期建设完成并网、监测平台已建成并投用的基地才可能获得奖励;
4、项目采用的组件验收合格的基地才可能获得奖励。
而如果按以上要求来评判,也许有些基地已经被排除在外!我们先来看一下政策原文,再细细道来。
以下是政策全文:
事实上早在2017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中,相关奖励政策便有所苗头。
其时,第三批光伏领跑者项目落地,安排了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每个基地的容量为50万千瓦,计划于2018年底和2019年上半年之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
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每期领跑基地控制规模为800万千瓦。
如此算来,第三期领跑者基地的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总共才650万千瓦,与800万千瓦的计划规模相差150万千瓦。这预留的150万千瓦规模,便是拟视情对建设速度快、并网消纳落实、实施效果好的基地所在地给予增加等量建设规模等方式予以鼓励。
直到近期,第三期领跑者基地已经全部尘埃落定,其中应用领跑者基地俱都已经并网。预留的150万千瓦规模也随之被拿出来奖励表现优异的基地。
按理来说,只要是领跑者基地,应该就有机会申请奖励,但是对于三个地区来说,可能早就已经丧失了机会。
三大基地或已被排除
在当前的无补贴情况下,150万千瓦的规模奖励不但不算小,而且是个香饽饽。而在所有已经建设领跑者项目的基地中,有几个基地可能早就已经失去了争取奖励的资格,那就是大同、格尔木、德令哈三个基地。
时间回到2018年3月,第三期十大应用领跑者基地的建设与推进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其时,入选的十个应用领跑者基地全部已经完成了企业报名并发布了申报文件通知。其中寿阳、渭南、海兴、白城、泗洪、达拉特旗、宝应七个领跑者基地的投资企业评优结果已经出炉。但是大同、格尔木、德令哈三个基地的工作却被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能源局发文暂停。
十个应用领跑者基地之中有三个基地被叫停,这在当时引发了光伏圈的热议。
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文件,山西大同之所以被叫停,主要是因为未按相关政策及规定和要求开展企业竞争优选工作,有业内人士认为,中标电价相对偏高是此次大同领跑者基地企业竞争优选被否的主要原因,其第三低价和第四低价中标的现象令人生疑。
而青海格尔木、德令哈两个基地则被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发布通知暂停了基地企业竞争优选等工作。给出的理由是不确认这两个基地是否按省政府相关文件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不明确能否落实基地申报相关承诺。分析认为,两个基地或许在土地使用税方面不够确定,然后可能没有落实相关承诺,导致项目工作被暂停。
总体而言,三大被暂停的基地中,山西可能存在不正当的竞争内幕,而青海的领跑者项目在实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了地方性的阻碍。
虽然最后以上三大领跑者基地还是如期投建并网,但是其被叫停的原因正是获得奖励的“反面”。而这几个基地项目被叫停的本身也证明了他们并没有按照要求去进行操作。
如今,150万千瓦的奖励规模下发,其他基地或许正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而这三个基地却似乎早已丧失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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