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8]68号文件,为鼓励行业创新发展,加快实现转型升级,不断提升行业企业重视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广东省太阳能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太阳能协会开展“2018年广东省智能光伏产品”和“2018年广东省智能光伏应用示范项目”推荐相关工作,通过行业自荐,专家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公示发布之日开始,时间为3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太阳能协会投诉。单位投诉要加盖公章,个人投诉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2018年广东省智能光伏应用示范项目
2018年广东省智能光伏产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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