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和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介绍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光伏发电专项监管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电力报记者: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企业如想申报平价上网项目,应如何开展工作?
李创军:谢谢你的提问。正如你所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够局刚刚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里面对你刚才讲的问题都是有规定的。根据这个《通知》,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企业可按要求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申报平价上网项目,不需要向国家能源局申报。
为统筹协调推进平价上网和低价上网有关工作,现阶段我们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将拟开展的平价或低价上网试点项目信息报送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定期发布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名单,协调和督促有关方面做好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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