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安徽、山西、江苏、河北、新疆、广西等地调研了解到,光伏扶贫在我国多地成为精准扶贫的新力量,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深度贫困人口脱贫奠定了重要的“产业基础”。光伏扶贫形成的政府、村集体、贫困户、企业多方共享机制和“扶贫投资产业链”,对其他扶贫模式的推广具有借鉴意义。
“二次分配”归利贫困户
山西省吉县屯里镇窑渠村有1076口人,人均年收入只有2000多元,交通不便、集体经济潜力缺乏、缺乏脱贫致富的好项目,导致脱贫致富难度很大。
2016年,村里建起了100千瓦的光伏扶贫电站,利用年平均约2000小时的丰富日照资源,每年发电量在13万千瓦时左右,光伏发电收益已经结算将近20万元。村党支部书记刘创立说:“光伏发电的收益大部分都用在村集体经济和帮扶贫困户上,全村已经摘掉贫困户的帽子。”
2015年,国家启动的光伏扶贫启动以来,在全国16省471个国家级贫困县推广,累计建成光伏规模超过700万千瓦。
根据中央高层、国务院扶贫办、各级地方政府的制度设计,各地光伏扶贫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推动:一是推广分布式光伏,贫困户可以通过出租屋顶等产权资源来增收。如在河北省邯郸市魏县西野马村,利用家里闲置屋顶安装太阳能发电板,贫困户每户每年纯收益3000元,可持续受益20年;二是建立村级光伏电站与光伏农业大棚等集中式电站,贫困户可通过入股分红、务工就业等形式获利;山东郓城县侯咽集镇协鑫鑫华光伏农业产业园中,贫困户可拿到三份收入:土地流转每亩1000元至1200元,光伏电站发电盈利提供每年3000元的扶贫政策性收入,参与光伏电站种养产业务工每月约2000元收入。
山西省扶贫办主任刘志杰表示,在具备光热条件的地方实施光伏扶贫,建设村级电站,通过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再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进行“二次分配”,这些都是解决深度贫困的好办法。
目前,光伏扶贫效应初步显现。安徽省在2017年6月底实现了所有贫困村的村级光伏电站全覆盖,为41.28万贫困户带来收益约23.3亿元。截至2017年底,山西省并网发电的光伏扶贫项目装机容量达到78.96万千瓦,光伏扶贫收益惠及2000多个贫困村,带动7万余贫困户稳定增收。
全国满足光伏电站建设条件的贫困村约有5万个,总装机规模可达10吉瓦。在2018年初最新下发的“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中,涉及14省236个县,共8689个村级电站,总装机规模4186237.852千瓦,扶持对象为1455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超过71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重创新突破“钱”“权”“配”难题
“钱从哪里来”“权属归谁”“如何上网送电”,这是光伏扶贫面临的三重难题。各地针对资金门槛高、分户安装过于分散、农网改造难等问题,采取不同的创新机制,保障光伏扶贫项目及时有效地落地。
政府购买企业服务,扶贫对象“零投入”,收益倾向“贫困户”。
实际操作中,各地根据政府、企业、贫困户或村集体按出资比例的不同而衍生出多种模式,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运营项目的PPP模式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建立了“群众不掏钱、管护无负担、对象可调整、收益有保障”的PPP项目新机制,项目资金由政府出资三分之二,建设企业出资三分之一,贫困村和贫困户不需出资。山东济南则由市财政先期出资三分之一,其余部分由EPC总承包商先期垫资,垫资部分及相应利息由市财政在后两年内分期支付,扣除运营成本外,项目收益全部用于精准扶贫。
“村集体”共建联户式电站,高效利用土地与光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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