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隆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关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办理质押解除的通知。
据公告,2019年2月15日,李振国先生将其原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的7,2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2018年12月28日总股本的2.61%。
截至本公告日,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18,845,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1%;李振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喜燕女士、李春安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874,384,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李振国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56,696,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7.41%,占公司总股本的5.61%;李振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喜燕女士、李春安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265,8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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