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光伏发电相关管理办法和政策出台在即。2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表示,此前国家能源局的工作主要是“定规模、分指标”,目前看来这个方法已经不再适用。
新政策下,建设规模指标的概念或不复存在,市场导向、竞争配置的政策即将来临。
李创军表示,2019年的光伏发电管理政策的出台要有两个前提:价格要明确,财政补贴要明确。
目前,政策的基本思路已经确定:
一是坚持市场导向,能交给市场的都交给市场,市场解决不了的、需要政府调节的也要使用市场化手段;
二是要竞争配置,享受补贴的要竞争配置,坚持电价竞争机制,各省指标规模的配置也要使用竞争的手段;
三是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类型项目实施不同政策,比如将新老项目分类,目前特高压外送通道规模已经确定,示范基地张家口先前的政策依旧有效;
四是要稳中求进,今年的建设规模不会低于2018年,在稳定的基础上要有所增长,保证产业可持续发展。
在这一基础思路下,遵循六个“定”:
财政部定补贴盘子、发改委定价格上限、能源局定竞争规则(地方组织项目,国家进行排序)、企业定补贴强度、市场定建设规模(主要是指有补贴的项目)、电网定消纳的上限;
同时,要统筹好三个关系:
和电网消纳能力的关系;和能源转型目标(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关系;和财政补贴实力的关系,不能走“边发展边欠账”的老路。
2019年的光伏发电政策明确三个信号:
一是要稳,稳市场稳预期,二是要转,从规模扩张到提质增效,发展重点和方式都要有所转变,三是要改。
此外,根据我国脱贫攻坚的整体规划,今年将发布最后一批的光伏扶贫项目目录,规模为5吉瓦,目前已经在走程序。
根据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光伏发电项目将分为五大类别,即光伏扶贫、自然人建设的户用光伏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即户用以外的分布式项目)、普通地面光伏电站、部分专项和示范工程(如特高压配套工程)。
对于以上五项项目分类管理,光伏扶贫按专项管理办法执行,户用光伏项目中切出一部分规模实行固定补贴管理,其他项目按照地方招标、国家根据补贴总额度排序确定。
同时,有企业提出,为避免有企业投标后弃标,是否可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对部分工商业分布式和地面集中电站,已经开展大量前期工作的,经地方政府确认后可不重新招标,但要报价参与统一排序。
此外,在具体价格方面,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将负责确定招标上限价格,根据行业平均成本、合理收益率确定合理的上限价格,制定“天花板”;针对分布式市场,考虑到分布式光伏的技术、安装建设的成熟度,工商业光伏收益率目前已明显高于户用。因此工商业分布式将实行和普通地面电站相同的按季度退坡。户用主要是面向老百姓,按年定价。
针对户用光伏到底确定多大的规模"切块"、工商分布式要不要进行"切块"管理,成为本次征求意见中关注的焦点。
有企业预计,2019年国内光伏市场规模约在45吉瓦左右。对于户用和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可以考虑实施动态管理,比如先分配给户用3吉瓦,工商业5吉瓦,此外,地面电站拿出30吉瓦启动招标,如补贴有剩余,可再分配给户用和工商业。
对此,李创军强调,各行业协会现阶段要充分测算和征求企业意见,为后续政策出台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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