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发改价管〔2019〕8号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本市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提高电费透明度,便于电力用户提前知晓相关电价政策信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前公布电价政策信息的有关工作安排,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现就本市电价政策信息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和调整本市电力用户销售电价等有关电价政策信息,将至少提前一个电费账单周期(一般为一个月),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shdrc.gov.cn/)对社会公布。
二、请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做好电价政策信息的宣传、告知和解释等工作,并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电价政策的时间要求。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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