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标公司91.2%的股权,公司拟收购舜大能源所持目标公司60%的股权。
今日,江苏新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昨日与舜大能源签署了《关于扬州艳阳天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意向协议》。舜大能源直接持有扬州艳阳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91.2%的股权,公司拟收购舜大能源所持目标公司60%的股权。
据了解,舜大能源主要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电站设计、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设计、安装;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机电设备,电力器具,电线电缆及光伏组件材料,新能源及新材料领域产品的销售。
扬州艳阳天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电力技术研究、开发;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电力设备制造、维修;太阳能电力工程施工及相关信息咨询;光伏电站运营设备及材料销售。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目标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宝应柳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二期项目(以下简称“宝应项目”),项目备案装机容量112MW,其中一期4MW,二期108MW,均已并网发电。
截至2018年6月30日,目标公司总资产108,812.41万元,净资产23,435.95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6,589.35万元,净利润1,204.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据报告,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目前主要包括风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和太阳能发电三个板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装机容量955.145MW,其中,太阳能发电项目装机容量91.645MW。
江苏新能表示,本次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的目标公司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发电,现运营管理的宝应柳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二期项目装机容量合计为112MW。如本次交易最终实施,将有助于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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