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努尔*白克力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贪婪腐化,大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要求他人无偿为其家人提供高级轿车、专用司机等服务,顶风违纪,多次违规接受高档宴请,收受巨额礼品、礼金;生活奢靡,贪图享乐,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
努尔*白克力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四个意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毫无顾忌、不知敬畏,性质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努尔*白克力开除党籍处分;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去年9月21日,中纪委发布消息,努尔*白克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努尔*白克力简历
努尔*白克力,男,维吾尔族,1961年8月生,新疆博乐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政治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8.11-1983.08新疆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83.08-1984.11新疆大学政治系学生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1984.11-1989.01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副书记
1989.01-1992.01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书记(1986.09-1989.07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学习)
1992.01-1992.06新疆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1992.06-1993.09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3.09-1995.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专员助理(其间:1994.05-1994.11挂职任山东省肥城市副市长)
1995.04-1996.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6.03-1998.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1998.02-1998.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8.03-200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12-2003.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04-2005.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副书记
2005.01-2007.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07.12-2008.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代主席
2008.01-2014.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
2014年12月起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正部长级),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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