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自治区光伏发电运行情况良好,设备利用小时数同比略有减少,弃光限电情况持续好转。
一、光伏装机情况
(一)装机容量:截至2019年2月底,新疆电网联网运行的发电装机容量8659.5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951.6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11.1%。
(二)设备利用:2019年2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全部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267小时,同比增加17小时。其中,光伏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8小时,同比减少1小时。
2019年1—2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569小时,同比增加37小时。其中,光电165小时,同比增加3小时。
二、光伏发电生产情况
2019年2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总发电量231.0亿千瓦时。其中,光伏发电7.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4%,占总发电量3.4%。
2019年1—2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总发电量49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其中,光电1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占总发电量3%。
三、自治区当前弃光情况
2019年2月,我区弃光电量1.2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47.4%;弃光率13.4%,同比下降10.8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哈密市、和田地区光伏发电消纳相对较好,弃光率分别为10.7%、10.6%;昌吉州光伏发电消纳情况较为严峻,高于全疆平均弃光率,达到18.8%。
2019年1—2月,弃光电量2.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了37.8%,弃光率13.2%,同比下降了7.5个百分点。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充分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各项措施。推行多措并举、加强标本兼治。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政策、市场、改革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引导我区弃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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