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不占用总补贴规模且不参与竞价的光伏电站形式,扶贫电站因被赋予民生使命而享受上述“优待”,但光伏电站的“扶贫”使命也即将完成。
据了解,“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将于近期下发,规模约为1.6GW,这将是最后一批光伏扶贫电站。目前该名单已经通过国务院扶贫办审核,经财政部会签后即可下发。
2017年12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发了,“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共计8689个村级电站,装机总规模为4.2GW。
此次即将下发的“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即为2018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文要求申报的这一批。根据《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这一批光伏扶贫电站将仅有村级电站一种形式,并且严格执行上述办法,特别是光伏扶贫电站应由各地根据财力可能筹措资金建设,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电网公司需承诺确保村级电站和接入电网工程同步建成投产,并保障全额消纳。
另外,根据管理办法中“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计划下达后,对于一年内未开工建设、验收不合格且未按期整改的项目撤回计划,并给予通报”的要求,第二批光伏扶贫电站最晚将于明年二季度前完成验收。
日前,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包含了更正后的第一批光伏扶贫补贴目录3.85GW以及第二批光伏扶贫补助目录3.19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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