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指出,到2020年底,江苏省化工生产企业数量减少到2000家,到2022年,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数量不超过1000家;
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化工园区外的34家企业原则上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
凡和所在园区无产业链关联、安全环保隐患大的企业2020年底前退出;
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的8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19年底前退出30家;
对已确定就地改造的企业,重新评估提出新的处置意见,2020年底前原则上全部退出;
加大2339家园区外企业整治、压减、转移、转型。2020年底前,高安全风险、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差、技术水平低的企业加大力度关闭退出;
对1660家规模以下企业进一步排查摸底,评估安全环保风险,不达标的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
从园区区域、产业层次、用地面积、规划许可、安全监管、环境治理等方面对全省50个化工园区开展全面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压减至20个左右;被取消化工园区定位的区域,严禁再新建化工项目,要严格管理、坚决关闭高燃、易燃易爆、安全环保不达标的化工企业,逐步关闭或搬迁其它化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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