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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亿!!!东方能源“鲸吞”国家电投资本公司,电力央企资产重组再成一例!

   2019-04-10 证券时报34730
核心提示: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4月8日晚间公告,东方能源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4月8日晚间公告,东方能源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资本公司)100%股权。交易预估作价147.5亿元。完成后,东方能源将持有国家电投资本公司100%股权,并通过国家电投资本公司持有国家电投财务、国家电投保险经纪、百瑞信托、先融期货、永诚保险等公司的相关股权,涵盖多项金融业务。

事件回归:

3月25日,东方能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当日开市起开始停牌。

3月30日,东方能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

4月8日,东方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重组相关的议案。

4月9日上午,东方能源公司股票开市复牌。


东方能源“鲸吞”国家电投资本公司


从东方能源4月8日发布的交易预案上看,东方能源对国家电投资本公司的收购可以称得上是“蛇吞象”。从2018年末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及2018年营业收入三项指标来看,国家电投资本公司占东方能源的比重分别达605%、559%、237%。

国家电投资本公司是综合性金融平台公司,通过参控股金融机构,经营相应的金融业务,为实体产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一体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同时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

目前,国家电投资本公司持有国家电投财务24%股权、国家电投保险经纪100%股权、百瑞信托50.24%股权、先融期货44.2%股份、永诚保险6.57%股份,并通过这些金融机构分别经营财务公司、保险经纪、信托、期货、保险等业务。

2017年至2018年,国家电投资本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2.4亿元、70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6亿元、6亿元。预案显示,国家电投资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三方面:一是拥有强大的能源产业背景;二是构建起高效有序的金融业务协同业务模式;三是拥有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电投推动国家电投资本公司上市可谓有备而来,去年底,国家电投、国家电投资本公司与南网资本等4名新股东签署《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4名新股东以货币形式向资本控股增资。

目前,国家电投、南网资本、云能金控、国改基金、中豪置业持有国家电投资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64.46%、15%、15%、3.08%、2.46%。

据了解,此次收购的发行价格为3.58元/股,按国家电投资本公司的预估作价测算,重组完成后,国家电投持有东方能源的比例将从33.37%上升至57.90%,南网资本、云能金控的持股比例将达到11.83%,其余股东持股比例未超过3%。

国家电投资产证券化率提升

此次交易完成前,东方能源的主要业务是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及热力,公司业务涵盖热电联产、风电、太阳能发电及分布式供能等领域。交易完成后,除现有业务外,东方能源还将涵盖财务公司、保险经纪、信托、期货、保险等多项金融业务。

东方能源表示,通过此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实现业务转型,能够有效拓宽盈利来源,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数据显示,东方能源2018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9.6亿元、1.39亿元。

通过此次交易,国家电投的资产证券化率将进一步提升。《证券时报》注意到,近年来,政策层面频频提到要提高国企资产证券化水平,例如2015年6月,国资委发文要求“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推动资产证券化”,2017年1月,中办国办发文要求“积极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

东方能源表示,国家电投此次交易完成后,资产证券化率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通过中央企业内部国有资产资源整合,提升国有资产价值。

此次重组的另外两项背景是,可以提升国家电投下属金融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促进其为国家电投主业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同时,增强国家电投金融板块资本实力和发展潜力,深化产融结合,提升金融产业服务国家电投集团主业的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中央企业频频将旗下金融业务推向资本市场,例如,中油资本借壳石油济柴,实现了中石油集团金控业务的上市,中粮集团通过对中原特钢的一系列运作也将中粮资本推向资本市场,如果东方能源收购国家电投资本公司完成,央企金控平台上市将再增一例。

国家电投旗下资本并购重组动作频繁

作为东方能源的控股股东,属于我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国家电投集团控股了5家A股上市公司,分别为东方能源、吉电股份、上海电力、远达环保和露天煤业。其中,露天煤业和上海电力此前已经在资本运作上“先行一步”,筹划了相关并购重组事宜。

早在2017年,露天煤业就披露了重大重组预案,拟向控股股东蒙东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霍煤鸿骏51%股权和通辽盛发90%股权;后经调整方案,仅保留对霍煤鸿骏51%股权的收购。2018年11月,该重组事宜获得证监会通过,目前正在推进中。

而上海电力则是在2018年12月宣布,拟以现金收购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6.05亿元。

如今则轮到了东方能源重大资产重组。事实上,在此之前,东方能源已经有所动作。2018年1月,公司就宣布以2.9亿元收购控股股东旗下的山西新能源100%股权,加码光伏发电。

2018年12月,东方能源又宣布剥离旗下一项亏损资产新华热电分公司,将其重组至国家电投河北电力公司。该笔交易价格为4.64亿元,河北公司以现金支付,部分冲抵其持有的东方能源债权。

与此同时,东方能源还为另一家子公司良村热电引入战略投资方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后者拟对良村热电增资8.5亿元,以取得约45.93%的股权。

对于东方能源而言,剥离资产有利于公司增加现金流,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优质新能源项目投入,拓展主营业务;而子公司良村热电引入站投,则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每年大额的还本付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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