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黑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建设规模,核准、备案和开工建设时限,建设用地、接网和消纳条件等四个方面对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不含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做出了要求。
其中申报风电试点项目最小规模为5万千瓦,申报光伏发电试点项目最小规模为10万千瓦。试点项目要确保在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将取消试点项目资格,并在未来两年内黑龙江全省各类风电、光伏项目建设中不予考虑该投资主体。
项目申报日期截止到4月25日前。
目前除了黑龙江省,发布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申报通知的省份还包括:广东省、山西省、江苏省、安徽省、河北省,五省的上报时间均已截止。
《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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