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37号)精神,省扶贫办、发改委组织各地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存量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8〕35号)程序和要求,梳理汇总了符合要求的光伏扶贫项目,拟上报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补助目录。现将拟申报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即为2019年5月22—28日。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所公示项目情况与实际不符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于2019年5月22-28日向省扶贫办、省发改委实名举报。
省扶贫办联系人:陈绍栋,传真:0591-87806332,
电话:0591-87810572、13805048449
省发改委联系人:严开辉,传真:0591-87856704,
电话:0591-87063289、18805900600,
附件:福建省光伏扶贫项目信息表(点击下载)/data/attachment/images/file/20190524/93595da36d9091ea2007bae861b05f88.pdf
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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