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自治区光伏发电运行情况良好,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同比略有增加,弃光限电情况持续好转。
一、光伏装机情况
(一)装机容量:截至2019年4月底,新疆电网联网运行的发电装机容量8669.5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961.6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11.1%。
(二)设备利用:2019年4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全部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02小时,同比增加64小时。其中,光伏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25小时,同比增加10小时。
2019年1—4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154小时,同比增加118小时。其中,光电417小时,同比增加35小时。
二、光伏发电生产情况
2019年4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总发电量261.47亿千瓦时。其中,光伏发电11.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3.1%,占总发电量4.3%。
2019年1—4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总发电量99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其中,光电3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占总发电量3.7%。
三、自治区当前弃光情况
2019年4月,我区弃光电量1.8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28%;弃光率14%,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吐鲁番市光伏发电消纳相对较好,弃光率为7.9%;克州、昌吉州光伏发电消纳情况较为严峻,高于全疆平均弃光率,分别达到23.9%、20.8%。
2019年1—4月,弃光电量5.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了39.1%,弃光率12.4%,同比下降了8.4个百分点。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各项消纳措施。推行多措并举、加强标本兼治。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政策、市场、改革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引导我区弃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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