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000040)晚间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宁夏菲斯克旭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旭元新能源”)拟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信达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向其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融资额度(最终额度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将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根据公告,本次融资租赁采取售后回租方式,租赁物为宁夏青铜峡菲斯克旭元50MW光伏电站,融资总额为2亿元,租赁期限8年,东旭蓝天将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旭元新能源应向信达金融支付的全部租金、租赁服务费、租赁风险抵押金、违约金等。
公开资料显示,旭元新能源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分布式光伏系统、太阳能光伏及风力新能源开发、设计、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输电、售电业务等。2019年一季度,该公司实现营收796.24万元,净利润为424.61万元,期末净资产6486.11万元。
东旭蓝天表示,旭元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能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也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高效利用公司存量固定资产,满足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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