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办理的最后一个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请您帮助宣传一下,我们马上发文下放权限,今后有类似的事情,申请人不用远途来回奔波,可按照属地原则就近到所在县级发改局办理。”龙岩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小黄在完成上杭县蛟洋镇邹坑村(三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后诚恳地对申请人张立明先生说。
从2017年起至今,龙岩市发改委共为贫困乡村备案184个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10.5兆瓦,为村级集体经济年增收上千万元,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龙岩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放14项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等14项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龙岩市发改委在第一时间发文下放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权限,要求各县(市区)发改局主动承接、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服务。双轮驱动,放权与豁免相结合,在做好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权限下放的基础上,龙岩市发改委于2019年5月29日还向社会公布市本级第一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豁免清单,凡列入清单内的政府投资项目不需要再到市发改委办理审批手续,要求项目业主严格遵守有关建设标准等规定,对规模、投资进行控制,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支持、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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