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功集团债务违约阴影弥漫。
7月29日晚,精功科技发布了对此前深交所关注函做的回复公告称,精功科技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精功集团债务违约相关事项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
精功科技表示,由于精功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所持的精功科技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对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一定负面舆论导向,从而间接影响到公司融资、对外业务合作等方面。
公告显示,截至 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数据显示,精功科技应收精功集团、实控人及其关联方的款项合计为1.52亿元,其中,应收关联方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6608.21万元,应收关联方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余额4532.08万元,应收关联方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1278.26万元。此外,精功科技应付精功集团、实控人及其关联方的款项合计为1648.08万元。
精功科技同时表示,2019年以来精功科技与精功集团、实控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业务往来,不构成违规资金占用。
精功科技强调,公司正在通过各种途径降低公司负债、应收款、库存等,减少不确定性风险,并同步加快产品技术创新步伐、市场拓展能力,提升经营业绩。 截至公告披露日,精功科技日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银行账户或其他资产被冻结的情形。
资料显示,始创于1968年的精功集团是一家高科技、外向型的大型民营企业,拥有多家控股、参股公司,总资产达120多亿元。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及金良顺、方朝阳等23位自然人共同持股,金良顺直接和间接持有精功集团31.43%的股权,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
7月17日,精功科技收到控股股东精功集团的告知函,表示精功集团2018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
通过告知函得知,精功集团资金出现流动性困难,造成本期规模为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到期日2019年7月15日(兑付日为2019年7月14日,因非工作日顺延至2019年7月15日)不能按期兑付。
作为集团旗下成员,精功科技7月10日发布的上半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19年1-6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00万至-4500万,同比变动-274.74%至-242.97%,专用设备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53.35%。
精功科技最新公告,不存在对精功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形。 精功科技与精功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
不过,由于精功集团后续尚有部分债务陆续到期,不排除所持精功科技股份被继续轮候冻结以及被司法强制处置的可能性。若精功集团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精功科技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精功科技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截至目前,精功集团仍是精功科技的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会稽山股份占各自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31.16%、32.97%。
会稽山7月23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这家上市公司与精功科技一样,精功集团持有的股份也悉数被冻结。
会稽山表示,精功集团本次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主要系精功集团在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有银行融资并已经产生欠息,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宣布精功集团名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起诉要求归还相应款项,向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会稽山称,若控股股东轮候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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