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周公布的政策文件中,协会表示,依据1978年PURPA法案完全废除公用事业项目强制性能源采购的做法或会损害独立生产商在垂直整合市场中的竞争力。
SEIA的声明旨在告知民众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对PURPA强制性采购规定进行的一项审查。PURPA强制性采购规定要求,公用事业公司要按照对消费者“公正合理”的费率从小型生产商处采购能源,这就是所谓的满足要求的项目(QFs)。
包括美国公用事业监管团体NARUC在内的声音均建议使用公用事业公司举行的竞争性招标流程取代这项义务。然而,SEIA认为,这些参与方未能“坦率”的承认,它们没有意识到全美各地公用事业公司对QF项目的“一贯”歧视。
协会发布的政策显示,“与SEIA成员的多次讨论表明,大部分QF项目开发商无法取得进入35个州的市场,开展垂直整合业务的实质性进展。”
SEIA首席执行官Abigail Ross Hopper本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由于当地公用事业公司缺乏竞争,受到伤害的是消费者。”她认为,公用事业公司在投资组合中增加低成本太阳能项目并不能一直为消费者节约资金。
抵御公用事业公司“垄断”野心的保障措施
这场争议源于1978年PURPA法案 [公共事业监管政策法案]。该法案旨在实现能源结构的多样化并纳入可替代能源,获得了吉米·卡特时代美国国会的批准,当时预测的油价为每桶100美元。
美国能源监管机构FERC在2016年启动了当前审查。FERC认为,推行淘汰煤炭的绿色法规、公用事业项目采用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这些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出现的混合结构变化已经终结了强制采购的需要。
2016年,FERC表示,“可再生能源发电已不再是一个刚刚起步的行业...... [它]不再需要PURPA的支持,” FERC还指出,风能和太阳能发电是当时美国新一代电力的主要来源。
然而,SEIA认为,PURPA的保护措施在当下仍然是“至关重要的”,它可以保护独立太阳能生产商免受某些公用事业公司“垄断”野心的威胁。只要多种“保护措施”仍然存在,SEIA就支持一定程度上向竞争性招标的转变。
SEIA认为, 对于“普遍存在的”、多个州的委员会和公用事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而言,FERC加强监督和执行力度将是打击违规行为的关键。FERC监管事务副总裁Katherine Gensler表示,必须采取行动“消除”“规避竞争”的漏洞。
美国公用事业公司将目光投向具备成本竞争力的太阳能兼储能项目
随着可再生能源行业越来越多的转向太阳能,对这一领域公用事业项目的审查也越来越严格。由于良好的经济性能,储能混合项目成为一种特别受欢迎的项目形式。
从夏威夷900MW清洁能源项目招标到内华达州1.2GW/590MW太阳能兼储能项目,到Dominion Energy弗吉尼亚州500MW太阳能兼风能项目,仅在过去数月,公用事业公司就一直在持续发表公告。
然而,一些州遇到了与PURPA法案权利和义务有关的麻烦。在公用事业公司Consumers Energy以无法及时处理为由拒绝了项目并网申请之后,密歇根州积压的太阳能项目接近600MW,陷入僵局。
这种特殊的停滞现象目前已近解决。在SEIA帮助下,各方已达成了休战协议,公用事业公司和提出投诉的太阳能开发商也给予了支持。相关方案已提交给密歇根州监管方MSPC,后者将决定是否会为项目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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