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相较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定稿对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阶段应采取的措施和“白色烟羽”治理的态度有了新变化!意见稿: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电力企业,各地重点推进无组织排放控制、煤炭运输“公转铁”项目建设等工作。对于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电厂,不得大范围强制要求治理“白色烟羽”;对于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的电厂,应对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实施深度治理,协同控制三氧化硫等排放,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电力企业,各地要重点推进无组织排放控制、因地制宜稳步推动煤炭运输“公转铁”等清洁运输工作。对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电厂,不得强制要求治理“白色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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