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2012年以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快速发展,水电保持平稳较快发展。201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87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从2012年的20%提高到2018年的26.7%。在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同时,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的送出和消纳问题开始显现,近年来虽有所缓解,但仍然严峻,迫切需要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和消纳的长效机制。《通知》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照2018年消纳责任权重开展自我核查,2019年模拟运行并对市场主体进行试考核。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
世纪新能源网(新能App)3月3日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标志着,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按步骤推进中。
据悉,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2012年以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快速发展,水电保持平稳较快发展。201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87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从2012年的20%提高到2018年的26.7%。在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同时,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的送出和消纳问题开始显现,近年来虽有所缓解,但仍然严峻,迫切需要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和消纳的长效机制。《通知》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照2018年消纳责任权重开展自我核查,2019年模拟运行并对市场主体进行试考核。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
据悉,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2012年以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快速发展,水电保持平稳较快发展。201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87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从2012年的20%提高到2018年的26.7%。在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同时,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的送出和消纳问题开始显现,近年来虽有所缓解,但仍然严峻,迫切需要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和消纳的长效机制。《通知》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照2018年消纳责任权重开展自我核查,2019年模拟运行并对市场主体进行试考核。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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